第三七二章 这不是酷刑(5/28)
的刑具。
用钉子将受刑者双手双脚钉在十字架上,由于受刑者身体重量的影响,创口会不断地被撕裂,但恰好掉不下来。
受刑者能在十字架上挂好几天才会死。
到了中世纪及以后,欧洲又长期处于分裂状态,长时间采用分封制度。
当时的欧洲,特别是欧洲中部的德意志地区,只拥有一个村子的小领主,就拥有合法的死刑判决和处决权。
再加上欧洲长期保留农奴制度,农奴不算是自由民,随时都面临着他们领主的任意惩罚。
缺乏娱乐项目的欧洲封建庄园里面,酷刑也成了典型的观赏娱乐项目。
所以酷刑不被认为是残酷的,是可以公开合法研究并传承的技术,还是可以相互交流和探讨革新的技术。
德意志地区就出现过庄园领主交换农奴折磨处死取乐的记载。
大大小小的封建领主和他们的工匠们,从小生活在相似的圈子里面,从小耳濡目染并代代相传。
在如何折磨犯人并不让他马上死亡的项目上,发展出了无数的专业性极高的技术,他们的刽子手比医生更了解人体。
神洲帝国朝廷的老师傅,用凌迟来折磨犯人的时候,通常都只能让犯人维持两到三天不死。
而一个德意志村子里的工匠,就能持续折磨犯人七到九天。
遍布欧洲的大大小小的城堡,的地下室里都有一大堆刑具,都是曾经经常使用的历史文物。
神洲现实中的酷刑通常都非常简单粗暴,故事中的酷刑往往因为没有现实实践,出现了大量不符合生物学的想象。
欧洲人的酷刑则出现了百花齐放而且技术扎实的特征。
比如说神洲人想象的剥皮,是隔开创口之后用水银灌进去,但这种方案对鸟类可行,对哺乳动物并不好用。
想象出这个酷刑的人不知道鸡的皮和人皮结构并不一样。
欧洲人的工匠们则不断地实际摸索和升级他们的技术,比如说他们的剥皮技术发展历程。
有从最开始的尝试如何活剥人皮,到慢慢发展到能普通工匠能剥削半张皮,最后能稳定完整剥下一整张皮而不死的记录。
欧洲人在美洲剥土著的皮做靴子,并不是他们专门要去折腾和侮辱土著,这本来就是他们的成熟技术。
他们欧洲老家的那些贵族和教士们,就用这样的技术处理他们自己管理下的农奴们。
血腥玛丽和吸血鬼的传说,都是有其普遍的历史原型的,欧洲历史上的真的有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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