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集《 楞严经修学法要》(12/14)
的人:你这样整天走来走去,你看到了什么呢?那么这个盲人,他一定回答你说:我看到眼前完全是黑暗之相,其它什么都看不到。所以佛陀说:从这个道理来看,前尘自暗,见何亏损?那是所缘境是个暗相啊,能见的心没有亏损啊。能见的心有不变、有随缘嘛,随顺光明的因缘看到种种的色尘,随顺黑暗的因缘看到暗相,他能见的心没有改变嘛。见何亏损?能见的心没有亏损啊!
那么阿难说:这个盲人看到黑暗之相,怎么可以说见呢?
佛陀说:怎么不算见呢?佛陀说:诸盲无眼,唯观黑暗,这些没有眼根的人看到黑暗之相,跟一个有眼根的人处在黑暗当中,所看到的黑暗之相,是有差别?还是没有差别呢?
阿难尊者回答说:这个暗室中的人看到黑暗,跟眼根败坏的人看到黑暗,是完全没有差别的。
你看你眼根正常的人,在一个没有灯光的黑暗,他也是看到黑暗之相嘛。眼根败坏的人,他也是看到黑暗之相,这两个黑暗之相是曾无有异,二黑校量,两个黑暗相比较起来没有差别。好,那这个地方说出什么道理呢?看下一段:
眼见成谬
【阿难!若无眼人,全见前黑,忽得眼光,还于前尘见种种色,名眼见者;彼暗中人,全见前黑,忽获灯光,亦于前尘见种种色,应名灯见。若灯见者,灯能有见,自不名灯,又则灯观,何关汝事?】
佛陀就正式破斥能见是眼的这种邪见:
他说:假设一个没有眼睛的人,他看到前面是黑暗之相,但是他遇到一个好医生,把它的眼光治好,那么他从前尘的境界当中,又看到种种色尘,那么这叫眼见。因为他眼睛治好了,所以眼睛见到了。那这样子的话,从这道理来推,那一个暗室中的人,他本来看到的前面是黑暗的,你给他一个灯光,他也见到种种的色尘,那应该叫灯见哦。因为灯光的缘故,他见到种种色尘。那既然是灯见,灯能有见,那它就不是灯,那它就是一个心法,不是一个物质了。又则灯观,何关汝事?灯能够见,灯是身外之物,关你阿难尊者什么事情呢?
所以真正能见的是那一念心,眼睛只是一个工具,工具败坏了,他看到的是暗相,但是真正能够看到的是那一念心,那个心是不会败坏。它是随顺因缘而见明、见暗,那个能见的心是不会败坏。我们看总结:
心见正义
【是故当知,灯能显色,如是见者,是眼非灯;眼能显色,如是见性,是心非眼。】
所以我们应当了知,灯光只是帮助显现色尘的一个工具。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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