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集《 楞严经修学法要》(11/14)
见;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义均不?】
佛陀告诉阿难说:我现在用真实的道理来告诉你,即便是一个有智慧的人,对于真实的道理都要假借日常生活的譬喻才能够悟入的。佛陀就告诉阿难说:譬方说:我的拳头。我为什么有拳头呢?因为我有手嘛,我手要弯曲才构成拳头,所以如果没有手,当然没有拳头,这是很合理的。那么从这个道理譬喻说,你假设没有眼根,你就见不到东西了。那么用这个眼根跟拳头的譬喻,这样的道理是不是均等呢?说:没有我的手、就没有我的拳头,这就好像是没有眼根就见不到一样,这两个道理是均等吗?看经文:
迷执未悟
【阿难言:唯然,世尊!既无我眼,不成我见;以我眼根例如来拳,事义相类。】
阿难尊者回答说:是的,世尊!没有我的眼根,就构不成我的见;这就正如佛陀没有手,就不能构成拳头的,事义相类,这两种情况是相通的。
这个地方就按定了阿难尊者的情执,阿难尊者的心,住在眼根、住在他的色身。他以眼根为能见,这是其中的颠倒想,他没有真正把心带回家,心有所住,就回答这个错误的问题。当然佛陀应该破斥他。破妄显真嘛,要把这个真实的心性,到底我们的本来的面目是什么,把它开显出来。
己二、引例破执正显见性
这个地方佛陀引例,引出一个例子来破除我们的执着。来正式开显众生本具、诸佛所证的现前的一念心性。
正斥其非
【佛告阿难:汝言相类,是义不然。何以故?如无手人,拳毕竟灭;彼无眼者,非见全无。】
佛陀告诉阿难说:你说这两个眼根跟拳头的道理是相通的,这个道理是不成立的。怎么说呢?比方说,一个没有手的人,当然就没有拳头了,但是没有眼根的人,非见全无。非见全无蕅益大师说等于是非全无见。他并不是什么都看不到啊,没有手就没有拳头,但是没有眼根,不表示你看不到。为什么这样讲呢?看下段经文:
举例发明
【所以者何?汝试于途询问盲人:汝何所见?彼诸盲人必来答汝:我今眼前唯见黑暗,更无他瞩。以是义观,前尘自暗,见何亏损?阿难言:诸盲眼前唯睹黑暗,云何成见?佛告阿难:诸盲无眼,唯观黑暗,与有眼人处于暗室,二黑有别?为无有别?如是,世尊!此暗中人,与彼群盲,二黑校量,曾无有异。】
佛陀讲出一个道理,为什么能见是心而不是眼根呢?
佛陀说:你可以在马路当中,询问那个眼根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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