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官制改革(3/5)
助知州发布政令。
在县一级,主官为知县,负责全面事务。一文一武辅助。文官为县丞,武官为县尉。
下设十二局,对应十二曹。
十二局主官统称局长,下辖众多具体办事人员,分为局佐官、督办、行走三个级别。
知县不再升堂审案,而是负责督导十二局长开展工作。县内设立文书班,文书五人,设师爷一名,协助知县发布政令。
乡镇一级,主官称为镇长,辅助官四人,分别为:财务官、团练队长、药馆医师、镇学校长。
村庄一级,主官称为村长,辅助官四人,分别为会计、民兵队长、赤脚医生、村学教师。
自秦朝灭亡后,汉朝无为而治,儒家治理天下,便有了“皇权不下乡”的说法,指的就是皇权很少干涉乡镇村庄的人事任免,而由乡村自决。
但自古以来便对么后世的经验证明,基层可以自治,但仍要在官府的框架内自治。
整个改革,晁盖将其命名“官吏一体化”改革,即,不再区分“官”和“吏”,而是将他们统称为“公职”人员。划分成十二品。
十二品:
村庄会计、民兵队长、赤脚医生、村学教师为公职十二品,月俸500文,半年一发。
十一品:
村长,月俸000文。半年一发。村官也没人是靠月俸活着的。
十品:
乡镇财务官、团练队长、药馆医师、镇学校长,月俸2000文。
九品:
镇长,月俸4000文。这些乡镇的地头蛇,也不会靠月俸生活,最重要的是这层身份。
县局:行走十一品,月俸000文,城市补贴500文;督办十品,月俸2000文,城市补贴000文;佐官九品,月俸4000文,城市补贴500文。
宋朝城市的生活平水,每月收入000文算是在温饱线挣扎,500文基本够过活,每月2000文,已经足够生活。每月4000文就能有盈余。
八品:
县丞、县尉、县局长,月俸000文,无补贴。
七品:
县令为七品,月俸5贯。
县师爷为九品,月俸4000文,城市补贴500文;文书十品,月俸2000文,城市补贴000文。
六品:
州府通判、都监、曹主,月俸25贯。
州曹行走九品、督办八品、佐官七品。
五品:
州府知州,月俸40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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