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移送起诉(3/4)
伟奇的,正是被害人的丈夫。
问题:从晚上10点(他带舒静离开餐厅时间)至10点30分(被害人死亡时间),他到底有没有送她回家,无人证实。从10点30分至11点,他是不是坐在车里醒酒,也无人证实。
事实证明,被告有作案动机、作案条件和作案时间,结合证人,重要证物和反证(被告自证撒谎),公诉人认为,被告姜伟奇强j杀人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应以强j罪、杀人罪依法定罪量刑。鉴于此案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公诉机关建议依法对被告处以极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第二部分
辩护律师江美丽提出辩护意见:
法医鉴定,被害人是窒息而死,致被害人直接死亡的是一卷黄胶带。经公安机关侦查确定,导致被害人直接死亡的胶带就来自被害人家里,这就足以证明,杀死被害人的人肯定不是被告姜伟奇。道理很简单,如果是被告在小树林性侵并杀了被害人,当时不是用利器或钝器,就是用手卡脖子或掌捂鼻子。他要嫁祸给被害人的丈夫,必须去她家里寻找具有相应特征的凶器。既然被害人是被憋死的,前面三种情况就不用考虑了。那么被告去被害人家里寻找符合憋死特征的相应凶器时,应该同时考虑这种凶器,还需具备被被害人丈夫使用的特征,那他的衣物才是首选。即使这些衣物由于被清洗,上面没有她丈夫留下的痕迹,但她的家人或经常接触她丈夫的人,可以证明这些衣物是她丈夫的私人用品。被告从被害人家里拿一卷胶带用来嫁祸她丈夫,则无法证明这卷被普遍使用的胶带,跟被害人的丈夫有直接关系。另外一种情况,如果被告把被害人送到她家院里时,就在当场对她实施性侵并从她家拿出胶带杀死她,就算被告有这个胆也不会这么蠢,他会找更安全的地方。第三种情况,如果被告在小树林性侵被害人以后,直接把她弄到公园竹林里杀害并在现场吐下烟头,那被害人家里的胶带就不可能到被告手上。第四种情况,如果被告离开餐厅直接把被害人送到她家院落,心生恶念,从她家拿到胶带再把她弄到公园,先实施性侵,再杀人嫁祸给她丈夫,这明显就是有算度的预谋。真要是有算度的预谋,则被告人不可能不戴避y套,不可能于现场丢下烟头。综上所述,说被告杀人嫁祸完全不符合逻辑,经不起分析。控方所提供的实证只有被告的j液,而j液只能证明被告对被害人实施过性侵。人证和烟头并不能证明被告是杀死被害人的凶手。我国的法治精神是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在证据链未能完整形成的情况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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