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移送起诉(2/4)
局审讯室里对刑警说过的话复述了一遍,死也不认自己杀人。
因为公园凶案的敏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市检察院检察长谭永义亲自审阅了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证据材料,对证据链的不完整性,他一目了然。但经验告诉他,公安机关明知证据缺失而勉强为之,必定是情非得已,这么大的案子,必须有被告,必须开庭,必须有这个过程。至于审判结果,可以是依法罪刑;可以是无罪释放;可以是补充侦察。只要判决没有问题,市民都能接受。
他站在政治的高度,立即指示公诉科科长何庆功、就市公安局移送的8.25公园凶案重大刑事案件,对强j杀人嫌疑人姜伟奇,依法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案卷材料和相关证据。
b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爱民看过案卷,十分重视。
10日后,该案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庭开庭公审。
当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许强;审判员及人民陪审员;检察院公诉人何庆功和娄婧玉;卓为律师事务所律师江美丽及其助理李海英;被告亲属;被害人亲属,一一对号入座。
法警将被告押上被告席。
审判长许强宣布开庭。
第一部分
公诉人何庆功提出公诉意见:
经查,2000年8月24日晚上10点正,被告姜伟奇将深度醉酒的被害人舒静抱上汽车,在送被害人回家的过程中见色起意、于路边小树林中乘人之危对其实施性侵。之后他将被害人送至她家院内,恐其酒醒后揭露他的性侵行为,他从她家窗台上拿出胶带缠封被害人口鼻,致其窒息而死。为了脱罪,他企图嫁祸于被害人的丈夫,遂将被害人移尸公园竹林之中。主要证人:杨镇,朱尚行,袁慧,石元龙,常婉秋。重要物证,在被害人y道内提取到被告的j液;凶案现场公园竹林中有被告吸过的烟头。反证,姜伟奇自称他于当晚10点20分把被害人送到她家门口,看着她拿出钥匙开门他才走。而被害人家属确定被害人通宵未归家。被告第二天到公安局自首时,又改口说他没看到被害人开门进屋。
案情细节及疑点,被告称因自己也喝多了,怕老婆说他。他将车停在路边,醒了40分钟酒才进屋。他老婆骆桂珍也证实他是11点回家的。还骂了他几句。被告的父亲姜福多与他母亲毛卉,同时证明他是11点回家的。因为听到骆桂珍骂他,就看了挂钟。骆桂珍还提到快12点了仍有人打电话向姜伟奇打听另一个人的下落,她太犯困,就没理。这个打电话给姜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