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下)(4/5)
战,那就最好不要去动他的人,哪怕只是最底层的一个小混混。”
“所以,那些为了养家糊口而加入黑帮的,其实比别的地方更安全,因为这里黑帮说了算,你成为了黑帮的一份子,说话自然就更好用。”
“我知道,我知道……”来福枪放下烟,说“我很清楚,干杀手是要遭报应的,我会下地狱,会有撒旦的审判等着我,但我不在乎,你知道为什么吗?”
还没等布鲁斯回答,来福枪就自己说“我得先填饱肚子,赚更多的钱,过更好的生活。”
“上帝没让我出生在和你一样衣食无忧的家庭里,我父亲赌博输掉了一切,我母亲跟别人跑了,我唯一的财产就是一把不太灵光的老枪,那我想,我就这么干了,又能怎样呢?”
“来了哥谭之后,我才发现,建设这座城市的人肯定是个天才,你不觉得这些黑帮被规划的太好了吗?它甚至达到了一种很完美的平衡,让这座城市能长长久久的运转下去,而且人们都过得还不错。”
“我的女婿手底下有个叫什么来着?……算了,我们都叫他“一只手”,他的左手在小时候被他吸毒吸到脑子坏掉的父亲给砍掉了,不过他从小就跟着他们那一条街道的赌场老板干,专门负责扔骰子,去年竟然还买了一辆汽车,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黑帮产业很大,他们很缺人,只要有手有脚能干活,他们什么人都收。”
“孩子们不去学校,去黑帮里也能学一门手艺,有点脑子的,去餐馆打工和老板学做菜,或者去酒吧学调酒,最厉害的要数能在赌场学技术的人了,那都是些天生的机灵鬼。”
“身手灵活的就去当扒手,眼睛好使的就去盯风放哨,最不济的,也能和其他人学几手打架的功夫,黑帮这么多,餐馆、酒吧、赌场、修车厂,要么需要员工,要么也需要保安,哪里都能混口饭吃。”
“要我看,最近两年的经济更好了,我再攒攒钱,甚至能在南边富人区的边缘买一幢独立的小房子了,哦,你应该住在那里的中心吧,毕竟他们说你是个大富豪。”
“我的外孙没有你那么幸运,但也够了,总比我强的多,起码他是在一间不会漏风的房子里出生的,还有他的妈妈精心照顾他,他的爸爸在外面赚钱,我们过得还不错,对吧?”
或许是头痛症好了很多的缘故,在这位老人显得很有精神,不停的碎碎念一些他生活的细节,这时候,布鲁斯的思绪却飘到了很远。
来福枪的一句话让他开始思考。
哥谭的犯罪产业规划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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