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晋国制度(2/3)
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为九寺,以及国子、少府、军器、将作、都水为五监,实际上是接受尚书省指令的下级事务机构。
九寺的长官称为卿,总称为九卿,国子监的长官称为祭酒;都水监的长官称为使者;少府、将作、军器监的长官都称为监。
国子监即成为了晋国读书人的最高学府,凡能进入国子监者都是人中翘楚。
一台则是御史台
负责监督各级行政机构对国家政令的实施,以及对违犯朝廷法纪和律令的官吏进行纠举和弹劾,即
“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
而地方的官职没有多大的改变依然是州县制度管理。
刺史之下有别驾、长史、司马等官,称为上佐官,他们没有职权,朝廷往往以其品高俸厚安置闲散官员。
但是如果刺史缺员,上佐官可以代理州事。刺史之下还有司功、司仓、司户、司法、司兵、司田等曹参军,负责处理各方面的政务,由录事参军事统领。这些官称为判司,具有实权。
而县的长官统称县令,其下有佐助之官县丞,有分判众曹、催征租赋的县尉,有掌管文书簿计的主簿等官。
这便是此次由严澄负责主持的三省六部制度
接下来便是科举制度
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
常科每年举行,制科则是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
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乡贡,常科名目很多,依据应举人的条件和考试内容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
生徒是在国子监、各地学馆入学考试合格的学生。乡贡则是通过县试、州试的人,又称举人;考头名的称解元。
通过朝廷尚书省的省试者称为进士及第,考头名的称状元,其余分甲第和乙第。
除了每年的常科考试外,还有临时不定期由皇帝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叫制科。
这便是科举制度,皇帝看完之后大为欢喜,由此便可以取掉已经满是弊病的九品中正制。
除去这些之外,严澄,裴子陵,荀谈等人还把中央官职全部都改了一遍。
这也是必然事件,以前的官职很明显已经不适合如今的制度了。
于是,便有了九品官阶
品级依正、从、上、下分为九品三十级。
品级与散官还与官员服饰等级制度相联系。
朝廷规定,三品以上官服紫。
四品、五品服绯(朱红)。
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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