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名圣邓析(5/6)
,创造的竹刑一直被国家接受。”
“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揭开法律神秘的面纱,也推动了法律制度的建设。”
“只有法律被百姓所知,才有利于法律的公平性。”
“很多人认为邓析是律师业的鼻祖,而律师在古代的雏形是讼师。”
“讼师在古代的地位不高,一般都是落魄的书生为了养家糊口,为人写诉状。”
“而这些书生的法律素质却不高,所以最早出现的讼师便是邓析。”
“邓析了解郑国的法律,醉心于辩论,同情弱者。”
“帮助百姓解决各种纠纷写诉状,打赢了每场官司。”
“在百姓的眼里,只要有各种诉争就找邓析。”
“并且邓析收取的报酬很少,无非是衣服和少量金钱。”
“但邓析的这些叛逆行为让新的执政官头痛不已,便对其痛下杀手。”
“邓析之死,是无辜的。”
“他推动了中国法律制度的完善,促使最古老的律师讼师的出现。”
“但他奈何口才了得,深受百姓爱戴。”
“触犯了旧贵族的阶级利益,在创造竹刑后难逃死亡。”
“这样一个熠熠生辉的人却落得悲惨的结局,和商鞅的结局莫名相似。”
“同样是为了国家富强而进行改革,但却遭受贵族的迫害,令人唏嘘不已。”
李斯:邓析的赎尸诡论,成了他的催命符。
等到子产去世的时候,继任者询问如何处理邓析。
子产没有交代什么,他知道即将死去的人管不了活着的事,于是让继任者自己处理。
继任者认为自己还能应付,也就按照以前子产处理的方法处理邓析,直到去世。
继任者去世之后,下一个继任者接任执政,他就不像子产那样应对自如了。
因为下一个继任者执政不久之后,邓析出版了一部关于刑法的著作竹刑。
竹刑的出现,无疑增加了邓析在刑法上的名望。
那么郑人有了官司不认可国家的法律,而是找更有名望的邓析。
再加上邓析的诡辩论也确实影响到社会稳定了,这引起了执政者的杀心。
正好有一次郑国发生洪灾,有一个富人被大水冲走淹死了。
有人打捞起富人的尸体,富人的家人得知后,就去赎买尸体。
这人一看对方是有钱人,于是就开出很高的价码。
但是富人家属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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