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都是特么的业绩啊!(2/3)
用满一个月,就下午被人给摔坏了。
“你这手机……”
叶向阳咂咂嘴,看着田芸,问道“不便宜吧?”
之前这款手机发布的时候,叶向阳也稍微瞄了眼,印象中最便宜的配置,好像都得八千多。
“嗯,最顶配的,一万多点。”
田芸点了点头。
“弄坏你手机的那人,你还记得吧?”
“就那个自称有心脏病的老人。”
“对方当时是故意,而不是过失吧?”
“从我手上抢走摔地上的。”
“又刑了啊!”
见田芸看了过来,叶向阳解释道“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金额达五千元以上,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可以立案。”
“我找找。”再次拿起那本刑法讲义,叶向阳翻了翻,然后兴奋道,“有了,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又得三年以下?”
田芸愣了愣神。
被叶向阳这样接连提醒,田芸才开始意识到,原来那些老人的行为,远比自己想象的要严重。
要是她能提前了解到这些,下午民警在场的时候,肯定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那些人了。
原来她报警并没有问题,只是打开的方式不对啊!
现在已经两个罪了。
田芸暗暗握拳。
“还有一个。”
叶向阳继续翻着书,然后找到自己想要的内容,念道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无论金额,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
合上书,叶向阳稍稍有些遗憾。
时间太短,还没办法把刑法的这些条文全都背下来,有些自己虽然知道,但还是需要翻书查阅,少了点“逼格”。
不够帅气啊!
“根据之前那些监控拍下来的视频,好些老人盗窃的次数,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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