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逐渐沈清化(1/3)
“刑法?”
看着叶向阳拿出的这本书,田芸有点没反应过来,疑惑道“这个好像管不到他们吧?”
因为被偷瓜的事情,她都报了好几次警,结果每次都只是警告和批评教育,以及几乎没有落实的罚款。
尤其是今天又见证了同样的处罚结果,田芸已经有点失望了。
像那些民警说的,那些老人虽然盗窃了,但盗窃金额根本就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再加上年龄的缘故,只能进行警告和罚款。
然而这样的处罚根本就没用,对那些组团偷瓜的老人们,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甚至下午他们被抓现行的时候,还继续当着她的面偷南瓜,一点都不把她这个主人放在眼里。
如果不是村委的人及时赶到制止了,再加上她提前报了警,恐怕拿那些人一点办法都没有。
能怎么办?
骂又不好骂,打又不敢打。
好心相劝,甚至是苦苦相求,人家都无动于衷。
田芸都后悔当初辞职来这里搞种植基地了。
只是半年时间砸了这么多钱下去,现在连成本的十分之一都没收回来,她就算想要抽身,也没办法全身而退。
几乎所有的身家都在里面了。
“芸姐,这可能就涉及到了抢夺罪,甚至抢劫罪。”
了解到在自己到来之前,那些老人居然还有当面抢夺的行为,叶向阳也十分意外。
刑啊!
“抢夺罪?抢劫?”
田芸愣了愣。
“对,抢夺罪和抢劫罪其实是非常靠近的,而且有时候可以相互转换,不过抢劫罪要重一点。”
这几天刚好在手上这本刑法讲义看过这些内容,所以叶向阳对于这两个罪名还是有些了解的,翻开那一页给田芸看,同时解释道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过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或者多次抢夺的,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
“这个数额,可能还有点达不到。”
看到书上关于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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