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我不理解啊(2/3)
听到叶向阳是记者,对方好奇地看了他一眼,然后目光便别向他处,不再搭理他。
“能聊聊吗?”
许良恭不理,仿佛没听见一般。
叶向阳见状也不生气,却是没再开口,而是静静打量着对方,思考了起来。
其实参加工作后,叶向阳也接触过一些不同类型的嫌疑人,有一定的了解,对于不愿意透露犯罪动机的,有过这两种情况。
一种是犯罪动机可能牵涉到其他的事情,说出来的话,可能会暴露自己更多的犯罪事实,加重刑期。
另一种,则是牵涉到个人不愿意公开的**。
对于目前的情况,显然是后者的可能性大一点。
不过叶向阳有另外一种猜测。
许良恭有过前科,之前就因为其他事情进去过一段时间,上个月才放出来。
并不是叶向阳对有过服刑记录的人有偏见,而是叶向阳之前跟过一个报道,有个在监狱里待了十年的犯人刑满释放,出狱后却发现与社会格格不入,反而更习惯监狱里的生活,于是又故意在大街上抢劫,重新进去了。
叶向阳对面的这位有点像,虽然许良恭上次在监狱里待的时间并不长,不至于这么快和社会脱节,但从他的一系列的举动,其目的可能同样是坐牢。
为了进监狱而故意犯罪,听起来很让人不可思议。
但叶向阳之前就碰到过了。
很容易就往这方面联想。
可能又是一位想进监狱的“人才”。
“其实入室盗窃,不是你的目的,对不对?”
很快,尝试和许良恭发起沟通的叶向阳主动开口。
叶向阳的声音落下,许良恭诧异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迅速低下了头。
叶向阳见状又道“其实吧,你不管说不说入室盗窃的动机是什么,都不影响你会进去的结果,毕竟你已经构成了犯罪事实,判刑是肯定的。”
见叶向阳的样子不似作伪,许良恭再次抬头看着叶向阳,情不自禁地说道“真的?我读书少,你别骗我。”
“根据《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那他们为什么一直问我那什么动机?”
许良恭口中的他们,自然就是指的闫副所长他们了。
“那你的动机是什么?”
“我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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