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州衙处置意见(2/3)
“大人,我的意见很明确,丁应奇自杀疑点颇多,州衙应该派人去彻查,那个县丞林峰我看嫌疑就很大,是他带的人去控制丁应奇,县衙就这么点大,怎么就让丁应奇自杀了。”
同知冯勉因为林峰在处理刘尚进一案上不给面子,死死咬住这个疑点准备搞倒林峰。
“那要如何处理啊”张知州继续问道。
“先将那县丞林峰撤职,然后州衙派人去重申此案。”冯勉到是够狠,准备一举拿下林峰。
“冯同知,有没有疑点要看证据,这丁应奇罪证确凿,县衙仵作的验尸报告也很明确,认定畏罪自杀应该没问题。”通判李汝南也不鸟冯勉,提出自己的意见道。
“这县衙仵作的报告未必就可靠,县里如果让他做伪证,他敢不做吗”冯勉仍然坚持道。
“徐同知,你的意见呢”张尚卿见徐时化没发言就问道。
“大人,冯同知的质疑也未必就没有道理,不过我考虑的是,这丁应奇罪证确凿应该是无疑了,仅凭他勾结山匪劫掠税银一罪,判处斩首就足够了,何况此人还牵涉到不少案件。
我到觉得他自杀了反而是件好事,否则必然还要涉及不少人。现在陕西地界很不稳定,我们葭州也是大乱初歇,我个人感到还是以稳为要,这事能交代过去就行了,不要大动干戈。”徐时化说道。
“徐同知的意思就是和稀泥吗,我们搞刑名的眼里可容不下沙子。”冯勉犹如浑身带刺的豪猪,逮着谁怼谁。
“李通判刚才讲了,搞刑名要讲证据啊,凭着一点猜想就要拿下一个能吏吗这府谷可是州里唯一一个完成这季度两税征收任务的,负责的便是林县丞,难道想让我们征收秋税都完不成指标吗”拿下林峰明显触及徐时化的利益,他必须针锋相对。
“徐同知言之有理啊,这丁应奇的确罪大恶极,自杀只能是便宜他了,为了一点并无确凿证据的疑点,就让一个能干的县丞撤职确实不太合适。”张尚卿也适时发表了意见。
“既然知州大人这么说了,那也可以先不撤职,暂时作停职处理,其他等待事情查清楚了再说,他林峰就算没有其他问题,至少看守丁应奇失职,不处理说不过去吧。”冯勉仍然盯着林峰不放。
徐时化虽然想保一下林峰,但这刑名毕竟是冯勉分管的,他不同意即使知州也不能强行更改,只能报到陕西巡抚府去定夺。
不过这样必然显示出知州的无能,一般各府衙也不会这么干。
“冯同知既然如此坚持,那就暂时停职吧。不过重新调查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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