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呸,舔狗(1/4)
第二天,周斌难得的没有早起。
考试是上午九点开始,为了保持充足精力,多睡了一会。
起床后来到了教学楼前,在公告栏里找到自己考试所在的具体位置,直接向考场走去。
此时距离考试开始还有三十分钟左右。
周斌所在的考场是初二三班,在教学楼的二楼。
走进教室,来到最后一排,找到自己的座位,扫了一眼,不错,收拾的挺干净。
就是桌面上密密麻麻的都是一些小字,或者涂鸦之类的。
会心一笑,这事他也干过。
自从学完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当时的他也随班级大流,在自己的课桌右上角刻上了“勤奋”二字。
比较可惜的是,因为技术不够专业,“勤”字下面还少了一横,这件事让他耿耿于怀了好久。
此时再看到课桌上这一幕,不由得有种“爷青回”的感慨。
离考试开始还有不少时间,周斌闲着没事就开始研究起来。
“咦!”
这一研究还真让他发现了有意思的东西。
课桌的靠右边,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一个用刀刻的小字,一共六个字,是唯一用刀雕刻在桌子上的,其他都是圆珠笔或者铅笔。
字排列的有些杂乱,好似随手刻着玩的一样。
“我玲欢你喜陈!”
一字一字地读了出来,周斌感觉有些熟悉,反复读了好几遍,恍然大悟。
“握草!”
“陈玲我喜欢你”或者“我喜欢你陈玲”,这才是真正的意思。
显然,这是一个曾经爱慕陈玲的男生留下的深情告白。
甚至一笔一画,都有男生的爱意凝结。
不然,为什么其他都是写上去的,唯有这几个字是刻上去的呢。
无他,刻骨铭心呐!
摊上一个正常的十五岁初中生,看到这几个刻字,可能会兴奋,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大秘密,为自己有新的谈资向小伙伴炫耀而高兴。
也可能会感动,睹物思人,看到它们联想到自己内心深处一直暗恋的一个姑娘或者男孩。
也许一时冲动,也会在课桌上刻上几个字,表达一下自己的情感。
不过在此时的周斌看来
“呸,又一个舔狗,你终会一无所有。”
完事后还不觉得过瘾,四下瞅了瞅,眼睛一亮,走到前桌跟前,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细长的钉子,满意的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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