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济贫法与法律知识小课堂(1/4)
今天的韦恩教授显然是怀揣着心事,否则刚才不会说出那样一番话,并让自己配合他。
他隐约从这个行为猜到一些韦恩教授的想法。
济贫院,名义上是收容救济穷人的慈善机构。
在《乔治三世济贫法》推出后,各地才在神灵的注视下,建立起一座座济贫院。
除了各个王国本身,七大正神教会各处教堂附近都会建立一座济贫院,用来接济穷人,同时宣扬神的仁爱。
这个出发点当然是好的,是值得肯定的,可人心的贪婪,会让他们连济贫院这种慈善机构也想要染指。
当慈善事业成为对准穷人的利器,那将是最大的讽刺。
哈斯塔相信人的善良,也相信人的丑恶。
以他目前所见,以及从韦恩教授的一些言语中,可以预感到这座济贫院绝对存在问题。
韦恩教授执意要跟小孩子们在同一餐厅用餐,估计就是想要找出这座济贫院不对劲的地方。
无论对方表面功夫做得怎么样,只要真有不对劲的地方,那么必然会留下痕迹。
而小孩子往往是藏不住多少事情。
很快,有一位管理员前来,说是一楼餐桌已经布置好,同时也到了孩子们吃午餐的时间。
“我们这里比较简陋,一些食物没有那么精美,可能会不符合你们的胃口。”达恩院长的笑容中似乎蕴藏着深意。
韦恩教授平静道:“我也曾经是穷苦人家出身,每一份食物都值得尊重。”
“我只是担心会招待不周。”
达恩院长没有再说什么,领着哈斯塔三人就往楼下走去。
路上,哈斯塔认真观察周围,现在已经是正午时分,从附近房子里走出来,前来这吃饭的人不少,大多数孩子的年龄在八岁到十二岁这个区间,十五六岁的孩子很少。
按照乔治三世时代颁布的济贫法规定,凡是四肢健全,能在外面自食其力的人,就不能一直占据济贫院的资源,晚上不允许再留在济贫院过夜。
为了体现仁慈与照顾不同人群,成年后的人,每天可以来济贫院领一次食物,未居住在济贫院内的小孩,一天可以来领两次食物。
所谓的济贫食物,则根据当地济贫院的经济条件,自由调节安排。
大部分的济贫院,可以分到奶制品与面包,条件好一点的济贫院有时能吃到肉,十分优渥的济贫院,甚至可以敞开吃肉,偶尔还有啤酒可以提供。
这样的生活条件,比一些工人家庭过得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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