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我喜欢他比他喜欢我还多哦(2/5)
芽头上。
“对了。”他开始转移话题,纳闷道,“你小子什么时候喜欢戴墨镜了进屋就没必要戴了,摘下来吧。”
那天他看到韩昼成功搭讪钟铃之后就怀着深藏功与名的心情离开了,因此并不知道韩昼之后被钟银打了一拳的事,更不知道他戴墨镜的原因。
韩昼没有吱声,他敢保证,要是看到自己的熊猫眼,这家伙一定笑得比谁都大声,估计之后的一个月里能反复提三十次,所以这件事是绝不能让他知道的。
于是他不动声色道:“不用了,戴墨镜不是比较像特工吗,我记得你说过你妹妹挺喜欢这副造型的。”
林安宇一怔,还以为韩昼这是为了在妹妹面前给自己面子,一时感动不已,直呼好兄弟。
韩昼没有解释,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又看了一眼坐在沙发上不停搓着狗头的古筝,神色古怪道:“有没有什么可以打发时间的事要是再让古筝这样撸下去,我怀疑你家的威武将军会变成秃子。”
“当然有。”林安宇神秘一笑,“我准备了一个刚好四個人就能玩的游戏。”
韩昼瞥了他一眼,提醒道:“不是带有竞技性质的游戏吧你应该知道古筝的性格。”
“当然不是,我可不想和那家伙竞技。”
林安宇似乎对自己准备的游戏颇为期待,脸上浮现出神秘莫测的笑容,忽然挑眉道,“话说韩昼,你这手机该换了吧,换个屏也行,不然开学了肯定要被嘲笑的。”
“我知道,过几天就准备换了。”韩昼点点头,他早就有了换手机的打算。
“那我待会儿给你一家手机店的地址,那家店的人我认识,可以给你最低价,比网上买还便宜,你要去的时候记得跟我说一声。”
“好。”韩昼也不矫情,开玩笑道,“如果真有那么便宜那我可要多买两个了。”
他和林安宇的关系很好,这种小事用不着刻意道谢。
而正因为亲密度高,他自然能够看到对方的所有状态属性,包括技能。
这家伙有个很有意思的技能,叫做“钞能力”,其效果为用钱解决问题的概率会比常人高上百分之二十,也是相当符合这家伙富二代的身份和随性的性子了。
这家伙将来如果做生意肯定能赚不少钱,因为做生意的本质就是用钱解决问题,他的技能必然会有用武之地。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商运亨通。
林安宇闻言乐了,一脸无所谓地说道:“行啊,到时候你报我的名字就行。”
他眼珠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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