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让我独享经验!(2/4)
得跟[史莱姆]过不去吗!
[史莱姆]这种野怪,本来就是给比较菜的新手去刷的。
但很明显。
[史莱姆]对现在的路轻歌而言,早就没有半点难度了。
但凡稍微有那么一点追求的玩家。
都不会一直把时间浪费在[史莱姆]的身上。
“不用了,感谢。”
路轻歌微微笑道:“我已经考虑好了,就接这个委托吧。”
“……好吧。”
卡罗琳有气无力地道。
不知道为什么。
这一刻。
她恍然有了一种。
老母亲看着不成器的儿子的无力感。
……
十分钟后。
路轻歌从办事大厅走出,再次前往格兰森林。
其实路轻歌知道,卡罗琳的确没有骗他。
把时间用在[史莱姆]的身上,的确很浪费时间。
但卡罗琳并不了解他的实际情况。
以他现在的能力。
想要对付[史莱姆],的确非常简单。
但如果说是别的野怪,那情况就完全相反了。
[史莱姆]之所以好杀。
是因为它们的机动性低,且血量很薄。
一个lv10的[罡气斩],就可以直接击杀。
可其他的野怪,却并没有这么弱。
比方说。
比[史莱姆]的难度再高一些的[哥布林]。
它们的血条就比较高,有接近500点。
如果一个[罡气斩]没击杀的话,他就没有后续的输出了。
那么接下来的情况,就会很麻烦。
哥布林会反击,会摇人。
甚至会拔腿就跑……
他现在身上还没有速度加成的装备。
硬着头皮去追一只敏捷的哥布林,并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
总之。
不管发生什么样的事情,都会严重影响后续的打怪效率。
所以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
这段时间。
先跟[史莱姆]多亲热亲热,才是上上策。
况且[史莱姆]的经验来源稳定,非常契合他现阶段的需求。
不过当然了。
路轻歌心里打的小算盘,卡罗琳自然是完全看不明白的了。
很快。
路轻歌就来到了格兰之森。
一路径直地来到了熟悉的老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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