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王小二过年(4/6)
晚上,在酒店我只给子江分享了我的认知“梳子卖给和尚这个案例,给推销人员打打鸡血还可以,但硬说他是“营销”思维,那就有点无知了。”
子江盯着我,很随意地要求“说来听听?”
也许这就是成功人士的气质吧?明明感兴趣,却表现得很漠然,让那些卖弄的人自己绞尽脑汁,把思考的精华倾囊相授。
“呵呵呵,我对营销知之不多,只是与你共勉吧。”
我觉得对老同学还是负责一点好,至于听不听劝,那就管不着了。
“管理学权威德鲁克说过营销目的就是要使推销成为多余,在于深刻认识和了解顾客,使产品适合他们的需要,再确定产品的功能设计、价格、渠道等方面。
营销要做到产品之前。而这个案例,先确定产品再确定用户,怕是青潮才有的商业模式吧。这个答案看起来十分机智,但也就是骗骗非专业人士。
这是把梳子卖给和尚了吗?这只是让和尚做了分销商而已。最后的购买者还是长着头发的俗人,所以这个“标准答案”是站不住脚的。
另外,即使销售人员真的可以靠洗脑营销,把梳子卖给和尚,在营销策略上也存在严重失误。因为和尚群体本来就是一个小众群体,而这个群体中能买梳子的又是少数。所以这个市场是超级细分市场。
细分市场想要成立的话,必须包含五个要素规模性、可进入性、可衡量性、差异性、相对稳定性。
这个案例,在“可进入性”上算是勉强解决了。但是这个超级细分市场,规模性上却不能成立,这个市场太小,根本撑不起你付出的成本。
为什么不找一个更容易进入、更具有规模性的市场,而偏要啃着一块硬骨头呢,有病吗?
这个案例还显示出战略素养上的不足。很多人会认为,战略上的失误可以依靠战术努力去弥补。就像打仗一样,战略失误的时候,有些“熊将”总是以为喊两声“兄弟们给我冲”,就可以扭转战局。
可是单兵作战能力再强,也无法弥补战略上的失误。否则的话,战场上那些以弱胜强的战例就不会出现了。所以这个“商业案例”完全就是坑爹的案例。”
等我讲完了,子江挠挠头发,慢条斯理“你讲得不错,可这和我的公司有什么关联吗?我只听说,站在风口上,猪都能飞翔。”
“哈哈哈,老同学!我讲这些题外话,其实就是想给你提个醒。”我身体前倾,很亲切地注视着他,接着真诚地述说
“在补钙产品已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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