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三 骗尽多情是戏文,骗过天下是忠贞——记程风雨(2/8)
风发满怀热忱的年纪里,还没开始成长,就已经成熟了。
我想,死亡是最好的一本教科书。教会你在应该说爱的时候,一刻都不能等。
后来我问韩千洛,你后不后悔没有早点锁住姚夕在她十九岁的美好年纪里,如果你像王子一样降临,也许所有的事都不一样了。
“后悔……但那又能怎样阿珏出事了,难道我还有心情去泡妞么!生活本来就是这样,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而已。”他的回答很实在,很坦诚。
一点都没错。
爱情之所以值得万古长青地歌颂,正是因为它们常常虚无到缥缈,脆弱到不堪一击。
有时只是一个念头,一个眼神,一个转瞬即逝地擦身。
如果没捕捉下去的,就连影子都没了。
其实我也挺后悔的,最后抱着明霞的时候——我居然还喊她明队长。
好吧,我承认她比我大六岁。一心铺就的事业让她流产过自己的孩子,也失去了聚少离多的丈夫。
所以只有我能相信韩千洛是真心爱着姚夕以及她肚子里的孩子的。人都说物以类聚,我……明明就比他重口多了。
说起我的特案组,我认为我今生所做最有意义的一件事,就是把那些曾经像我一样绝望的人聚集在了一起。
我跟韩千洛说,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组建信任不一定要靠心机,也可以依靠人格魅力。
那些最可靠的左膀右臂,从来都不是胁迫架起来的。
他却说,我连人格都不健全,谈什么魅力……
第一次见到莫绿菲的时候她身陷一处暗娼会所,被她赌博酗酒的继父卖进来的。
那年她才刚刚二十岁。
她头发乱蓬蓬的,脸上身上都是伤,胸前的校服上还别着一枚讽刺的校徽。
她端着半个敲碎的啤酒瓶子,山猫一样的大眼睛在惊恐之余又桀骜又决绝。
大有谁敢碰她一下,她就同归于尽的架势。
我问她,愿不愿意跟我走。条件是,我会把那个整天虐待你的继父送进暗无天日的监狱。
她同意了。
于是我送她去了一处颇负盛名的保镖专业学院去深造了整整一年,她先天敏锐的嗅觉和对人脸识别的能力都是为我所用的关键。
我选中她,不是偶然。
第一次见到张远的时候,他在酒吧厅里买醉。
几个小时前,他刑满释放,孑然一身后才发现还是监狱里更好。
我问他:“不想找你的前妻复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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