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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去集市卖肉(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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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挺客观的,他注意到的一些细节,都是罗小华不会注意到的。

或者说罗小华注意到了,也不在意。

“好。”高明程应了声,他低头看自己的衣服,到处脏兮兮的,有泥巴,也有大量的猪血痕迹,衣服黏在身上,是有些不太舒服。

他和家里人道别了声,临走前又想起一件事,说道:“爸,我后天就要带着药材,跟老板去外地一趟,估计得十来天才会回来。”

他爸听了也不意外,前段日子,高明程在村里收药材的事情,他自然是知道的,只是高明程没有服软,他也不乐意主动拉下面子去问。

现在这会儿就说道:“嗯,那你自己小心,多听老板的话。”

高明程正准备走,罗小华叫住了他,好奇的问了句:“老二,你帮人做事,他给你多少钱?”

“不知道呢,得看药材卖的好不好。”高明程搪塞了句,脚底抹油,赶紧走了。

回了细奶奶家,他拿了干净的换洗衣服往水库走去。

等高明程从水库里洗完澡回来,家里的野猪肉已经被收拾好了。

野猪肉太多了,就这么放在门板上,但是呢,为了以防野猫、老鼠之类的来偷吃,上面覆盖着两层纱布,四周再用东西给压住。

纱布透气,加上十月的晚上气温偏低,就这么放上一晚上,肉也不至于坏掉。

高明程看细奶奶他们收拾的挺好,也没多问,回屋躺下休息了,明天是军岭的集,他得早起去卖肉。

翌日清早,天刚蒙蒙亮,高明程就起来了。

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高壮的呼噜声时不时的响起,高明程没有叫醒高壮,而是打算一个人去。

昨天细奶奶说让高壮一起去帮忙,因为一头猪好扛,但猪肉放在门板上后,一个人就不好拿了。

不过高明程也有办法,他把猪肉放进一个干净的米袋里,这样就能够轻轻松松的扛在肩膀上了,另外一只手提着一个篮子,里面放着菜刀和秤还有一大捆的棕树叶子。

棕树叶子可以代替袋子的作用,顾客买了猪肉后,在猪肉上戳一个洞,然后用棕树叶子穿进去,打个结提在手里,又方便,又环保。

推开院门,高明程一个人带着东西去了军岭。

他脚步快,到了军岭时,还没有几个人在。

由于天色还没有大亮,住在军岭的几户人家,特意把电线给牵了出来,灯光照亮一片地方。

军岭这边的日子,比他们高家村过的好。

主要是占地形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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