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辅弼(十六)二选一(3/5)
资,连大部分军事装备和相当一部分粮食都是军人自备的。
当然,也有些人不愿或不能亲自服役,这也有解决办法,比如出钱雇人代役。在欧洲历史上,税收的雏形就是从替代劳役和军役的“免役钱”开始的。而在中国古代,这笔“代役钱”逐渐转变成为类似“人丁税”的一种赋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最终货币税收逐步取代无偿徭役成为国民为国家做贡献的主要方式。
税收是指由国民定期无偿上交的财物,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习惯上称为税收的“三性”。但封建政权还有很多非强制性、有偿性和不固定性的多种收入,其共同点是不会同时具备税收的“三性”。这就是前面所谓的“其他财政收入”,有的被现代人视为“税收”但在古代却不算“税收”,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是君主、领主、官府拥有的土地、矿山、工场、商社等各种经济产业所带来的收入。
在现代人看来这似乎有点像国有土地、国营企业,但在“家天下”的封建社会,这些收入并不是“国家收入”,而是君主、领主的私人收入。既可用于君主、领主的家庭生活享受,也可用于国家的财政开支。政治上可谓“家国不分”,财政上可谓“公私不分”。
这种收入曾经是多数封建政权主要甚至全部的财政收入来源。例如早年英国国王的收入主要来自于王室直辖领地提供的地产收入,以及某些特权转让获得的回报。比如赋予市镇的自治权或者允许农民使用山林,这些在当时都不被视为税收,而是君主的私人收入,同时也可用于行政开支。
大明在这方面也有一定的可比性,比如拥有大量的皇庄、卫所屯田和官营工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明朝皇帝的“内帑”和藩王的产业。当然,现在由于高务实的改革,这些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这里不重复说明。
二是发行货币,包括贵金属铸币和纸钞。
在现代人看来这其实是铸币税,但在古代不算税收,尤其是贵金属铸币,完全没有强制性、无偿性的税收特征。16世纪的西班牙帝国、公元前6世纪的吕底亚王国以及公元1000年前后的西非马里等王国,都是由政府垄断主要金银矿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大明在这方面是通过发行“大明宝钞”和挖掘银矿获得收入,宝钞成为废纸之后就只剩下挖矿。现在高务实以明联储的银票“夺舍”了大明宝钞,而矿场则开始允许自由买卖——但不包括金、银两种贵金属矿。高务实争取到的是铜矿自由买卖,因为这年头造炮还要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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