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总百揆(圩九)务实治蝗(2/6)
各个地区的责任人落实到位,三令五申其救灾任务要被纳入考课。皇帝似乎也因为高务实的高度重视而重视起来,下旨严饬救灾不力的四名地方官,将其中两人发配辽东充军,另两人一撸到底且“永不叙用”。
接下来就是蝗灾问题了。蝗灾不仅威胁到了粮食生产,还会给朝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首先,在蝗虫灾害频发时,朝廷的税收得不到保证;其次,蝗虫爆发也极易引起暴动,因此历朝历代都十分关注蝗虫治理,并制定了很多政策。
中国有记载的蝗灾可能最早在周幽王时期,《诗经》中有云“田祖有神,乘畀炎火”,可见在当时祖先们已经懂得用火来消灭蝗虫。
不过农业社会还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由于社会生产水平低下,人们对自然界的认知能力有限,便对蝗虫这种灾害进行了神化。如孔子、董仲舒、班固等人都认为,蝗虫灾害发生的原因是统治者的恶政,他们认为蝗虫是上天给统治者的惩罚,他们也坚信蝗虫是“神虫”,不能杀死。
在这种思想下,当时很多人对于蝗虫采取了消极态度,任由蝗虫啃食庄稼。在唐朝前期,很少出现有官府组织的灭蝗运动。
到了唐朝后期,这种思想逐渐转变。唐玄宗时,山东爆发了蝗虫灾害,宰相姚崇主张灭蝗,虽然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但最终还是得以实行。最后山东地区的蝗虫灾害得到了控制,此后,朝廷还设置了专门的“捕蝗吏”来管控全国的蝗虫治理工作。
自此,中国古代社会对于蝗虫灾害的治理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历代统治者推出了很多政策。而此时高务实连续召开会议,就是要将各种治理蝗灾的经验和办法总结起来,印发下去,指导各地进行治理。
根据最后一次御前会议商定的结果,内阁针对当前严重的蝗灾做出如下指导
首先完善了奖励制度,鼓励民众捕蝗。如朝廷规定凡是捕获蝗虫一斗者,给钱五十文;捕获更多者可折价奖励明联储小额银票。
同时,针对中国自古以来的宗族社会特性,以及“皇权不下县”的特殊国情,内阁特别规定对于主动组织民间集体捕蝗达到一定数量者,除给予金钱奖励之外,还考虑给予三等荣爵——即指由当地官府推荐、巡按御史查验之后提交内阁,内阁再票拟呈送皇帝,通过者将被赐“荣爵”。
荣爵,这是高务实半年多前才提议推出的一项新制,是对地方良绅的一种褒赏,主要是荣誉性的,当然也有一定的实惠。根据高务实的提议,这项制度大致如下
第一等,赐以荣誉爵位,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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