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飘(3/8)
同一般。
纳什家住距离盖恩斯维尔不远的斯塔克,是乔敬生和詹姆斯的大学同届同学,上大学期间学的是计算机专业。纳什刚入学不久,便与几个小伙伴合伙成立了一家软件公司,做计算机编程之类的工作。为了维持公司的运转,几年间,纳什曾经在同学们之间多次募股。乔敬生就是在纳什他们募股的过程当中,通过詹姆斯认识的纳什。詹姆斯言谈举止有绅士范儿,是同学们眼中公认的“可以信赖的人”。于是,一经詹姆斯的介绍,乔敬生当即便答应认购。
乔敬生当时在答应了纳什之后,马上就后悔了;因为,那五千美元可是乔敬生全部的生活费。不过,考虑到答应了的事情不能随意反悔,无奈之下,乔敬生只得打电话跟自己的父亲实话实说,希望自己的父亲能够再给自己寄点儿钱来。好在乔敬生的父亲听罢乔敬生所作的情况说明后,既没追究乔敬生到底是真投、还是假投;也没有问乔敬生投的到底是什么项目,很快便又给乔敬生寄来了五千美元,总算是化解了乔敬生所即将面临的人生的第一次个人经济危机。
在以后的两、三年间,乔敬生先后分三次,总共又向纳什他们公司投入了一万五千美元。在这一万五千美元当中,第二个五千美元是乔敬生硬着头皮向自己的父亲索要的。第三个五千美元,一部分来源于乔敬生的生活费;一部分来源于为了让乔敬生出行方便,乔敬生的父亲专门寄给乔敬生用于买车的钱。由于把买二手车的钱拿去做了投资,乔敬生至今仍然没有属于自己的车。在一个生活在车轮上的国度,如果没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汽车可开,出行的确非常不方便。至于最后所投入的那五千美元,其中,有两千多美元是乔敬生打零工挣得的。当时,乔敬生曾想拿这部分钱去买个什么值钱的东西,以便留作纪念。但是,为了避免前期的投入打水漂,乔敬生最后只好忍痛割爱,决定再帮正处于困难之中的纳什一把。
乔敬生在花钱方面并非是一个大手大脚之人、甚至还比较节俭,两万美元对于乔敬生来说绝非是一个小数。纳什沉醉于自己感兴趣的事物,不爱与人交往,是同学们眼中的“怪人”;就连詹姆斯也认为纳什太疯狂。当时,乔敬生之所以敢一掷千金地做如此投入,看中的恰恰就是纳什身上所具有的、对其所从事的事业近乎疯狂般的痴迷、病态般的执着与专注的特质。
另外,乔敬生从小便对高科技怀有浓厚的兴趣,一直幻想着将来长大后能够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后来,由于家庭的变故以及自己无法把控的原因,最终才按照自己父亲发意愿选择了法学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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