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选择了便尊重(2/3)
刻的熙宝一定会被他灼伤。紫琦从小性情就很善良温和,以礼待人,所以他看上去总是给人暖暖的感觉。现在他长大了,握起了长剑,站在高大的城楼上为了家国血洗城楼。他变得更加勇猛,当他想要去守护什么的时候,也可以从一个温柔的公子,立马变成英勇的战神。
熙宝的脸突然被他盯得炽热,急忙躲开紫琦的视线,用力拂去他的手,“我已经不需要你操心了,我可以自己保护好自己。”
连拓跋珪都拒绝了,难道还会想着其他人吗
熙宝加重了语气,提醒着对面的人,也提醒自己,“我是慕容冲的未婚妻,我不需要任何人的保护。”
紫琦心头一凉,颓废的垂下双手,有些不置可否,又有些不甘。他们相识的时候,慕容冲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耍着小聪明了。
初次相逢是在一个春暖花开的好时节。不过十岁的紫琦便被父亲带出来左右交际,更是放心大胆的将他推到苻坚帝面前,大为赞赏。然而他也没有让家族失望,几番交流后便博得苻坚帝的欢心。苻坚帝在众人面前大喊了一个赏字,便奠定了他在家族中不可撼动的地位。
尽管,他不过是个美姬的庶出。
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能感受到身份在与家庭中的重要性,庶出的天定也让他吃了不少苦头,受到不少白眼。为了能让母亲不再遭受委屈,也为了自己,他就是靠着才华,和苦练出的过人身手,一步步得到父亲的宠爱,旁人的尊重。
甚至是代替家兄出席暖春的狩猎。
也就是在这样的努力下,他才见到了熙宝。
那天她穿着红色的衣裙,站在天锦的身后。也许是天锦太过出彩了,就算穿得很亮丽也没有人注意到她。可是爱笑的女孩儿,总是能得到上天的垂青的。
紫琦在丛林中狩猎时,从影影绰绰的枝叶间,一眼就看见了她。
“不行,不能给,这是天锦姐姐射的。”她还很稚嫩,不高的个子配上她瘦小的身体,让她显得那样叫人疼惜。她怀了抱着一只小白兔,无比可爱。
她对面的女孩子比她略矮一些,娇小的容颜充满了嘲弄。这个女孩紫琦可见过几次了,她是尚阳公主,秀贵妃的女儿,平日里娇惯得很。走到哪都有一帮王孙贵族的臭小子跟着,这也更壮大了她的胆。“你傻呀,她都去别处了,分明没有把这只幼崽放在眼里。不如你就给了我,好让我加点量呗。”
柔软的女孩很倔强,“不行,天锦姐姐才是第一名。而且,天锦姐姐说这个兔子太小了,要放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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