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 三封信(2/8)
在部落里养一个小孩花不了什么钱。
更何况在黑榕部落的传统里,女方生下来的孩子是由舅舅们共同抚养的。
但我不喜欢这个传统。
我更喜欢像你们北方人那样,由孩子的父亲承担起养育的费用与责任。
我给部落老人们花了不少钱。
又把剩下了的钱给了我的女人们。
你给我的钱就花的差不多了。
所以我一边沿着海岸线往北走一边寻找合适的工作。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没能掌握在社会中谋生的技能,只能出卖苦力。
很多用工的地方看我是个外乡人,会刻意压低价格。
我在深蓝港的码头干过三天搬运工。
结果最后结账的时候,对方只支付了我一半的薪水。
我当时怒火中烧,真想把那个肥头大耳的家伙丢到海里去喂鱼。
可一想到我的族人,我的女人,我那未出生的孩子们。
我选择了忍气吞声。
我记住了那家伙的脸。
未来的雨林之王绝不是好欺负的!
我发誓会把他泡在水牢里,三天三夜!
会有那么一天的。
……
离开深蓝港之后,我沿着内陆的小道走了一段时间,偶然在一家酒馆里听到招募工人的消息,他们的薪水给的很高,我去试了试,发现那里真的很不错!
我现在就在这个叫做“黑石矿井”的工作层给你写信。
这里的工作很辛苦,但给的钱真的很多。
我每天工作15个小时,最多的时候是19个小时。
平时能赚到4金,最多的时候能赚6金。
矿井里福利极好,居然包吃包住。
我算了一下只要在这里干一年,我就能攒下差不多接近2000金了!
五年就是10000金!
天呐!
这里真是个赚钱的好地方。
我迫不及待要把这个消息分享给我的族人们了。
可惜他们居住的地方不通信件,我无处分享自己的喜悦,这时,我想到了你,我的朋友马修!
我觉得是该给你写封信了。
为了道歉,也为了分享喜悦。
可惜我的通用语掌握的不是很好,这封信的前半段也是在督工夫人的指导下写成的。
对了,忘了跟你说。
矿井里的督工对我很好,从不拿鞭子抽我,但我常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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