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职业的选择(3/4)
晚上20点49分,受害者康平在鸿运小区附近的工商银行提款机上提取了15000元的现金,之后步行回家(提取的现金就装在随身携带的黑色小挎包内)。从提款机步行回家期间,警方发现枪击案嫌疑人一路尾随受害者康先生拐至案发路段,虽然该路段暂未启用路面监控,但是后来发生的事情也可以大概推测出来。
嫌疑人跟踪刚刚取完钱的康先生,伺机对其实施抢劫。在跟踪的过程中,嫌疑人发现目标进入便利店内购物,歹心加重,于是冲进便利店里,连同便利店的营业收入以及店内其他顾客的钱财一同抢走了。
据不完全统计,便利店内当时应该有至少4000元的现金,加上受害者王承宇钱包里的现金,估计被嫌疑人抢走的金额总数应该在20000元以上。
因为案发现场的监控探头被嫌疑人破坏掉了,警方无法得知嫌疑人的具体作案经过。但是根据嫌疑人的作案特征推断,嫌疑人应该是个小心谨慎,具备一定反侦察能力的人。这个人也许有过作案前科(可能是涉枪案件),曾经被警方打击处理过。也许“6?7枪击案”并不是嫌疑人第一次作案,恐怕也不是最后一次作案。
如果放任这个人在社会上继续流窜,其危害性极大,将会给百姓造成十分严重的财产及生命威胁。
经过一夜的搜捕工作,警方尚未找到犯罪嫌疑人的下落。被嫌疑人盗用的电动车已于昨日夜间23点左右在老城区某胡同里被发现,但是嫌疑人已不知所踪。对嫌疑人遗弃电动车的周边位置进行搜查,同样未取得有价值的收获。
接下来,警方要重点进行的几项工作分别是:
1、在全国范围内搜索尚未告破的涉枪类案件(尤其是持枪抢劫案)。一旦发现类似案件,且嫌疑人尚未落网的,要重点进行关注,考虑是否为同一人作案。如果有并案依据的,则做并案处理。
2、重点排查近期内的刑满释放人员(其中因涉枪案件被警方打击处理过的人要优先考虑),发现符合特征的人要特别关注。
3、对全市及各旅馆、出租屋、网吧、娱乐场所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寻找符合特征的犯罪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