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别去杀死一只知更鸟(1/2)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还没读这本书之前,这本书的书名就已经让人浮想联翩了,等我真正读完这本书后,才发现故事远比我想象中来得震撼。
本书全文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进行叙述,刚开始她还只是个六岁的小女孩,她有她的“未婚夫”迪尔,有一个爱她的哥哥杰姆,还有一个以身作则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书的开头以他们对于邻居拉德利家住着的一个“怪人”的好奇展开,他们出于对于这“怪人”的好奇,展开了自以为是的“冒险”,不断地想去窥探“怪人”的真实面貌,这是属于孩子之间的冒险。书的结尾确实这个他们眼中的“怪人”救了主人公斯库特和她的哥哥。
在这之间还穿插了他们和杜博斯太太的故事以及他们的父亲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做辩护律师的故事,而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故事可以说是本书的主要情节之一(在我还没读完时,我以为这就是全部),尽管没有证据证明黑人汤姆有罪,但他却还是死在了监狱中,身中十七枪而死。或许在那个时代背景下,他那“黑丝绒”般的肌肤便是原罪。
整本书中都充斥着阿迪克斯对于两个孩子的爱和以身作则的教育观念,在阿迪克斯的教育下,我看到的是两个真诚,善良,勇敢,内心坚守着正义的孩子。
在为黑人汤姆辩护时,斯库特问他有没有赢的可能时,他回答说没戏,但是阿迪克斯对他的孩子所说的:“总不能因为过去这一百年我们一败涂地,就放弃争取胜利吧。”让我看到了他对于正义的追求,而且他是被法官指派为辩护律师的,他本可以拒绝或者是走走过场,他却没有,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坚守公平正义,为的是为两个孩子做好榜样。关于理解他人,阿迪克斯教育他的孩子说:“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于孩子而言,这样的表述比一个简单的“换位思考”“互相理解”要生动得多,也要有用得多。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书中一共出现了五处描写知更鸟的场景,第一次是阿迪克斯对练枪的杰姆说:“我宁愿让你们在后院射易拉罐,不过我知道,你们肯定会去打鸟。你们射多少冠蓝鸦都没关系,只要你们能打得着,但要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
第二次是莫迪小姐的补充解释:“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第三次是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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