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弹劾(3/4)
赵佶还承诺,建议被采用会得到奖赏,即使所指责内容不实,亦不受责罚。
“陛下,臣有本奏!”诸宰、执奏事毕,右谏议大夫陈次升出班奏道。
赵佶见立刻就有人捧场,心中还是颇为高兴,于是点头道“陈卿家有事请讲。”
陈次升闻言持笏奏道“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礼》云上下尊卑,长幼有序。礼逾其制,则尊卑乖;乐失其序,则亲疏乱。魏国公赵沆为我太祖血脉,为皇室宗亲,可开封府府衙左厅判官李三坚居然带人持器上门生事,并砸烂府门,此为我圣朝前所未有之事。李三坚身为掌刑之人,同时也是我朝新科状元及第,却知律令而违律令,知礼而不守礼,违逆君臣之道、君臣之礼,此罪决不可恕。李三坚为刑官如此,辜负了陛下之圣恩及万民之望。”
赵佶及其群臣听闻忽然有言官弹劾李三坚,顿时就来了兴致。
赵佶来了兴趣的同时,心中还有些恼怒。
李三坚何人?行晋新科状元及第、开封府府衙左厅判官,均为新帝赵佶御笔亲点,同时李三坚为潜邸之臣,深为赵佶宠信,此时有人弹劾李三坚,使得赵佶心中暗暗恼怒。
“臣亦有本奏!”陈次升开了第一枪,立马就有人跟上,有言官出班奏道“臣闻李三坚经常出没于酒楼、酒肆之中,此违背我朝‘官员不入酒肆’之禁令,该当严惩。”
宋时有着如山林的酒楼、酒肆、客栈等等,各种大大小小的酒楼、酒肆什么的遍布在大街小巷,但这里只能是普通庶民百姓享用,作为朝廷的官员是不能进这些地方吃喝的。就算官员进了酒楼、酒肆不挪用公费吃喝,也会被弹劾,轻者受到处罚,严重的甚至会被罢官免职的。
宋确实有“官员不入酒肆”、“不得取食味于四方”之禁令,但这并不是明文之禁令,而是宋真宗朝时皇帝口头禁令,因此对于这个不成文之禁令,执行起来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可以说也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无人追究,当然就安然无事,但真的有人拿这件事情说事,也是说得过去的。
话说就因为在酒楼之中吃了顿饭就罢官免职,应该说是极为少见的。
“臣与陈公所奏同!”
“陛下,微臣亦有本奏!”
“。。。。。。。。”
随后一下子跳出来数名言官,纷纷揭露新科状元及第李三坚之“罪名”,在他们口中,李三坚一下子似乎就变成了一个大奸大恶、穷凶极恶之徒,恨不得将李三坚一棍子打死,并暴尸于荒野之外。。。
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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