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徐英子(1/3)
拿到海哥的这个投票权之后,罗易重新召开了集团公司的股东大会。
现在参会的人也简单了,也就罗易和李成阳,海哥已经把投票权委托给罗易了。
知道了具体的情况,秦老也算是知趣,自己也不参加了,直接委派一位自己的亲信给自己投票。
三个人的会议,也没啥好商量的。
直接通过了,罗易有关修改公司章程的决定。
虽然罗易是作为控股大股东的存在,但对于具体的管理没有什么实际上的需求。
说实在的,对于罗易来讲,只要能管住钱,不用管理,还能分到最大的那块蛋糕,再好不过了。
所以,直接就通过李成阳成为新任董事长+公司法人+coo的决定。
当然,罗易也不是完全的把公司交给了李成阳不管了。
罗易具体关于这个制度有一定的设计,看似李成阳权利挺大的,但实际上,罗易才是具体的基团控制人。
怎么说呢,首先这个公司法人,这个是一旦公司出了什么问题,公司法人需要承担责任的一个人,并不算是一个好的位置。
有时候是还可以用来背锅。
而如果想让对方承担公司法人的地位,那么根据公司法,需要对方是一个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的角色。
听起来好像是董事长比较大,为啥罗易没有考虑让李成阳当个总经理呢。
说实在的,法律上讲的,公司是由董事会领导的总经理负责制。
董事长是需要通过董事会才能做决策的,如果董事长没办法摆平董事会的话,董事长也就是一个摆设而已了。
而总经理不一样,他拥有了公司一切的行政权,人事权,财政权,比董事长重要多了好吧。
当然,罗易在公司章程里面设置了更多限制董事长的条款。
比如说,罗易作为总裁,可以决定是否要召开董事会。
不能随时召开董事会,董事长也没办法直接对公司进行管理。
至于另外的一个职务,coo,首席运营官,包括了公司目前的所有的管理,运营,但并不包括财务。
财务,罗易准备从总公司调过来一个人来担任cfo,首席财务官,直接对罗易来负责。
这样,算是对这个新帅集团权利体系进行了重构。
虽然罗易自己,看起来不太起眼的样子,但确实实际上的控制人。
而李成阳董事长,看起来大权在握的样子,但实际上仅仅是个空架子,或者说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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