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法庭辩论(二)(2/3)
”刘龙问。
“十米左右。”宋丽丽说。
“请问当时光线怎么样”刘龙又问。
“在他们四人的头顶上悬着一盏吊灯,光线发黄,略微显得有点昏暗。”宋丽丽。
“法官大人,我们可以还原一下当时的情形,就算宋丽丽所说的都是真的,那么,他们与我的当事人相隔十米远,就算黄毛拿出一只黑色的箱子,里面装有白色的颗粒物,你又如何能证明那些白色的颗粒物就是毒品,而不是面粉,或者别的物品呢”刘龙说,“因此,这只是他们的判断和猜测,并非事实。”
“被告方辩护人说得不无道理。”王敏说。
“法官大人,刚才两名目击证人已经说得很清楚,他们亲眼所见,蔡虎杀了我方当事人的儿子梁辉,既然两名目击证人能够证明蔡虎行凶杀人的事实存在,那么,蔡虎的故意杀人罪就已经成立。”许光说。
“对方辩护人,我想,我们都听说过一句话,叫做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我们不能听他们二位的片面之词,我们也不排除他人别有用心。”刘龙说。
“你说什么你说谁别有用心你今天必须给我说清楚!”宋丽丽一听就火了,站起身来,用手指着刘龙说道,“我看你就是在胡说八道,你总是把黑的说成白的,死的说成活的。”
“肃静!”王敏又把锤子往桌子上一敲。
宋丽丽这才坐了下来。
“即便如宋丽丽所说,我方当事人拔出匕首插进了梁辉的身体,一般来说,除非是扎得特别巧,扎中了要害,否则即便是真的扎中了,也不会致人死亡,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目前警方尚未找到梁辉的尸体,也没有宣布梁辉死亡,也就是说,梁辉还很有可能好好地活着,现在判处我方当事人蔡虎死刑,假设过段时间,万一梁辉没死,又好好地活着回来了,怎么办难道说,到那时再来改判我方当事人的罪名吗”刘龙说,“我们总不能因为他人的一句话,就判决我方当事人死刑吧。”
“被告方辩护人说得有理。”王敏说。
“还有,刚才宋丽丽已经说得很清楚,事情的起因是因为梁辉起身来夺那只黑色的箱子,我方当事人才拔出匕首防卫的,也就是说,我方当事人在人身安全和财产受到了严重的侵害,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进行正当防卫的,即使是真的杀死了梁辉,那也只能说是正当防卫,误杀,而并非故意杀人,”刘龙说,“综上所述,我方请求法官大人将我方当事人蔡虎,当庭无罪释放。”
“原告方,到目前为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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