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路上(2/3)
弥先是一愣,然后略带恼怒地一拳锤在他胸口,“臭流氓!”
“该死,我是臭流氓就不会让你提前换好长裤,你不用做什么,只要用能力帮我找到诺顿的弱点就好,土拨鼠都比你聪明一万倍。”
“别掩饰了,你就是看我漂亮想要占有我,企图把我关在地下室好为所欲为,为了让我生下龙宝宝还去篡夺康斯坦丁变成龙王,你刚才绝对在想把我从脚趾开始浑身上下都舔一遍,可真是银乱的野兽,你已经被看透了!”
夏格都被气笑了,“普信龙!”
“你说什么!”夏弥从这个词里感受到了莫名的恶意。
两个人在天空上开始扭打。
“别拽我头发,你松手!”
“你先松开我头发!”
“我数三二一,一起松手。”
呼,飞行继续,夏格轻叹一声,这个时候他突然怀念起弗洛斯特,他们只需要利益就能合作,至少不用互相揪头发。
耶梦加得虽然在龙王里属性不强,但她能找到一切东西的“眼”,从最弱的地方施以重击,将其瞬间摧毁,不需要她上去肉搏,只需要辅助就行,考虑到人世间还在冷却,胜算每增加一点,他都会轻松一些。
“烦人。”夏格毫不客气地说。
夏弥给了他一个白眼,对方是碎发,自己是长发,伤敌一千自损一万,所以她好龙不吃眼前亏选择息事宁“人”。
“为什么要把战场选在那里呢。”
就像撒完欢儿的小猫,精力耗尽之后开始考虑正事了。
“秘党在这个国家的触手较少,而且当地和本土混血种组织正在和秘党就三峡的问题扯皮,尽管我有意控制言灵的爆发方向朝着天空,但是动静还是太大了。”
“手痒?”
“消除痕迹。”
“塔克拉玛干沙漠那边人烟稀少。”
“沙漠没办法留住赏金猎人几个月。”
“极地呢?”
“你比我更清楚那里可能沉睡着什么,画蛇添足就麻烦了。”
夏格盖棺定论“综合来看,那里是不错的选择。”
“你杀了康斯坦丁并且取而代之,离诺顿越近他苏醒的可能性就越高,他是我们几个里性子最像黑王的,无论暴虐还是冷酷都无出其右,但是从漫长时光以来康斯坦丁都未被吞噬可以看出,他最在乎的还是他弟弟,你们只能活下来一个。”
感情永远是人最大的束缚,连诺顿那样的王者都不能免俗,康斯坦丁陪伴了他一次又一次苏醒和沉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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