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四章 异姓封王(2/2)
,受赃者备之。”
说人话便是七岁以下犯罪,不必负刑事责任,但过了七岁,犯罪了就要负责,不过可以上请,即请示皇帝,是否要法外开恩。
但上请基本全看地方官愿不愿意做这个麻烦事,也就是说地方官完全可以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之前皇帝流放三族,官员没人上请法外开恩,所以导致流放的儿童特别多。
新版律法修订了这一条,将原来的七岁以下悼的年纪,抬到了十岁以下,十岁以下可以不用负刑责。
十岁以上,十三岁以下,犯了罪责则可以上请,看皇帝要不要开恩。
不过,不论如何修改,若是罪大恶极者,比如蓄意杀人,手段残忍……全都要依法惩处,该杀头的杀头。
官员们如此修改,只要新律刊行下去,边疆苦寒之地的不少儿童,都可以释放回来。
流放戍边,成年人或许能受得了,但放在孩童身上,很可能会难以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