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老歌新唱(3/8)
曲《bad&nbp;thing》,更是让传言的可信度骤然提升了一大截。
单曲的创作者,是刚刚毕业于纽约大学克莱夫-戴维斯唱片音乐学院的新人作曲家麦迪逊-洛夫。她的父亲罗杰-洛夫是好莱坞著名的声乐教练,曾经为the&nbp;beah&nbp;by、hiag和the&nbp;5th&nbp;dienin等老牌传奇乐队做过指导。近年来,他最值得一提的生涯成就,就是受聘成为格文-斯特凡妮和赛琳娜-戈麦斯的声乐老师。
没错,这两位艺人,唱片约都签给了interpe。
作为吉米-约文给韩易陆续推荐的业内资源之一,罗杰-洛夫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瀚音乐旗下许多艺人的声乐指导,比如碧梨-艾利什。在给碧梨上课的间隙,造访瀚发行办公室的罗杰,有意无意提到了他正在寻求一份发行合约的女儿……一来二去,瀚发行的a&r部门负责人阿德里安-努涅斯,代表公司跟麦迪逊-洛夫签下了一纸首期三年,最少需要完成20首作品的创作合约。
《bad&nbp;thing》,即是麦迪逊-洛夫提交的第一份作品。
确切地说,它其实只能算是半部作品,因为,这首据说是麦迪逊-洛夫和她的同学在大学物理课上创作出来的单曲,核心部分基本上全盘借鉴了fatba乐队1999年发布的热门单曲《ut&nbp;f&nbp;y&nbp;head》。
从歌词到旋律,几乎一模一样。
听上去很像抄袭,对吗?
但在现代音乐工业里,这种创作手法有一个专有名词,“iin”,即使用某首歌曲的部分旋律,但不直接进行采样,而是请其他歌手进棚录制一个全新版本。
这样做的主要动机是,如果创作者选择直接对之前已经发行过的录音版本进行采样,那么,除了给版权发行公司支付采样费用以外,创作者还需要为拥有这个录音版本母带版权的唱片公司支付使用费。
对于主流厂牌来说,一段普通采样的使用费,一般在2000美元到5000美元之间——给版权发行公司付一次,给唱片公司再付一次。二者加在一起,那就是4000美元至10000美元。要是碰上大牌作曲家和热门音乐,他们开口索要的授权费,甚至能达到这两个数字的十倍以上。
在艺人合约预付款越来越少的流媒体时代,负担得起这笔费用的音乐人凤毛菱角,愿意给音乐人出钱的唱片公司亦是寥寥无几。一百万次流媒体播放,公司到手也就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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