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七章 大黄弩显威 战场上人性(2/4)
说巴雷特是“重狙击之王”,主要是因为它的两个特点。一是杀伤力强。美军昵称其为“轻”,这个名字可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温柔,一支步枪偏偏装了重机枪的子弹,想想就知道它可不是吃素的。
这个大杀器的子弹能像撕纸一样穿透防弹衣。曾有人目击在约米外一名塔利班高官,在被护送进入车内的途中被巴雷特撕成两半。
一名射手曾射杀了米处一个正向水塔上爬的伊拉克士兵。命中以后,那名士兵的上半身掉了下来。
然而,巴雷特的主要用途并不是对付人员,它还有个别名叫“反器材步枪”。
它可以破坏轻型装甲车辆、雷达、弹药堆放场和飞机等高价值目标。美国的海军陆战队就曾使用“巴雷特”摧毁伊拉克炮兵指挥车和装甲运兵车。
除了威力大这个优点,巴雷特超远的射程和极高的精度也为它赢得不少赞誉。该枪最大精确射程高达米,最大射程米,使用的是光学超级瞄准镜。
在狙击手的对决中,枪的射程成为决定胜负乃至生死的一大关键因素。再优秀的狙击手拿着一把普通狙击枪碰到装备有巴雷特的敌人,也只得面临被动挨打的窘境。
目前,巴雷特因为其突出的性能在几乎所有西方国家的军队都有使用,包括美军特种部队。它占据了狙击步枪市场的统治地位,装备了数十个国家的军警部队。
然而,枪无完枪,巴雷特也有两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一是庞大的体积导致隐蔽性差和机动不灵活,二是射击过后产生浓密烟雾容易暴露己方位置。这两个缺陷制约了它在战场上的使用。
而这两个确定可是和李佑这边没有关系,而对李佑最不友好的就是,李佑打开了弹匣之后,弹匣里面只有两颗子弹。
虽然可惜,但是也是无奈,李佑现在只能小心翼翼的掌控,希望不会浪费掉子弹,很快,李佑将巴雷特给架好,自己跟着也趴了上去。
透过光学超级瞄准镜李佑可以看清楚对面叛军的一举一动,只见此时叛军派出了大约六千人,开始对洪县进行致命一击。
因为前几次都是选择在南门,所以南门的一些防御设施已经损坏,这一次为了可以快速的攻下洪县,郭鑫恪还是选择了攻打南门。
此时,李佑的耳边响起了一阵角吹之声,跟着李佑看到六千叛军冲杀而来。
与此同时的郭鑫恪也是终于从帐篷中走了出来,这个家伙很好认,因为他的一身盔甲是最好的明光铠,其次就是他脸上的胎记已经出卖了他。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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