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最大的利益(2/3)
识为他争取最大的利益。
但是我遇到一个很大的问题,他当时涉及的是强行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并且导致对方怀孕的控告。
当时那宗案件是轰动整个司法界,无论是人证还是物证都对他很不利,整个律师界的人都认为他的案件不可能打得赢,没有人敢接。可是我的想法是,如果当时我可以脱颖而出,赢了一宗全世界都认为不可能打得赢的官司,我还不出名?
所以我不断告诉自己,这宗官司无论如何都不能输,我一定要赢,而且要赢得漂漂亮亮,可是我发现有一个问题始终无法顺利解决。
那就是目击证人以及控方掌握的证据都很充分地指向他,我应该如何为他辩护呢?一个初出茅庐的律师,他来来去去就是要强调案件的疑点,那么要强调哪些疑点呢?
陪审团以及法官当时的关注点是,导致受害者怀孕以及与受害者发生关系的是同一个人,如果可以证明两者不一定是同一个人,那么问题就可以解决。
基于这个原则,终于让我想到了疑点的关键所在,那就是——如果可以证明或者有证据指出我当事人并不具备生育功能,甚至是无法令任何一个正常女性怀孕,那么案件的疑点就会显而易见。
但是我仍然遇到一个更大的问题,那就是我的当事人,他的生育功能是正常的,他绝对可以令正常的女性怀孕,那应该怎么办呢?
疑点是找到了,但是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我仍然要摒除不合理的理据。于是我做出了一个决定,一个违法律师专业操守的决定。
我找了一个日不落国的家庭医生,申请将他列入辩方的专家证人,找他伪造了一份医学报告。
该报告的核心内容是,经过检查,我当事人可以产出精液,但是精液里面是并不包含精子,所以他就算与女性发生性行为,也不可能导致女方怀孕。
而受害者声称被侵犯的时候是处女,并没有与其他男人发生性行为,但是她却怀孕了,我当事人并不具备致使他人怀孕的功能,两者之间存在极大的矛盾。
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大前提,我的当事人因为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我最终还是赢得了官司。
一夜之间在法律界闯出了名声,那一次我拿到的酬劳足以令我开律师楼。
事后我给了一笔钱给那个日不落国人,让他坐船回日不落国,伪造的医学报告自然被我销毁了。
那宗案件其实才是我的第一宗案件,但是我很少提及,我不敢想象如果让别人知道我妨碍司法公正,我会面临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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