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曲折离奇(2/3)
打死布莱克的人是第一被告,也就是你的前任男朋友,他是因为你离开了他,所以憎恨死者,将所有的不满发泄在死者的身上,从而导致了他的死亡,你相不相信?”
塔拉夫:“不相信。”
辛胡可:“请问为什么呢?”
塔拉夫:“我跟他分手的时候已经说得很清楚,我跟他分开并不是因为布莱克,而是因为我已经不再爱他,他最后也理解、尊重我的决定,我们之间可以说是和平分手。
后来我与布莱克在一起后,我们三个还一起出去玩。
我们三个的关系很融洽,根本没有存在任何意义上的矛盾。”
辛胡可:“那就是说,第一被告是没有憎恨死者的理由。”
“是的。”
“那么你如何解释这一次殴打致死的案件呢?”
“金钱纠葛,意气之争,我只能用这样的词语来形容。”
“谢谢你,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
法官:“主控官,你可以开始盘问证人。”
夏丽丽站起来,手里拿着一份文件:“证人,你口口声声告诉我们,你与第一被告是属于和平分手,他还接受你爱上其他人的事实。
但是根据我们的调查,在你们分手以后,第一被告有多次自我摧残的记录。酗酒记录次,企图自杀次,因为服毒自杀失败被送进医院洗胃高达次,对此你有什么解释?”
塔拉夫:“我想,人的情绪低落有很多种原因,不一定都与感情问题有关。”
夏丽丽提高了声音的分贝:“是吗?我手里有一份警局的报案记录,你曾经多次报警投诉,被第一被告骚扰,因为对方缠着你,要求与你复合,但是遭到你的拒绝。
你还因此向法庭申请了人身禁制令,禁止第一被告接近你。这些就是你所谓的相处融洽,和平分手?”
塔拉夫:“就算我们之间存在矛盾,也不代表他与布莱克有矛盾。”
夏丽丽:“你爱不爱布莱克?”
辛胡可看了一眼证人,立马站起来喊着:“反对!法
官大人,我反对控方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法官:“反对无效,证人必须要回答控方的问题。”
塔拉夫:“既然跟他在谈恋爱,当然是爱他。”
夏丽丽:“既然你爱布莱克,那你爱不爱第一被告?”
“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法官很严肃地回应着:“不行,这里是法庭,控方的问题你必须要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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