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人证(1/4)
萧明月被关在县衙牢狱,吃了两天的汤饼。
隔壁的狱友抓着木栏杆凑上脸来,他说:“你家有钱呐。”
萧明月不解其意,此刻身陷囹圄也顾不上礼仪之态,曲着膝盖坐在一张破案几旁,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她便问:“哪里看出我家有钱的。”
狱友说道:“你头一顿就吃了四个甜饼,还有大碗麦饭。刚才吃的汤饼中飘着豚肉渣子,我闻见了,很新鲜。”
“所以呢?”
“我估摸算了下,待你出去时家里得交三百饭钱,要不然你就得继续在这里待着。”
萧明月原本还无精打采的,一听到几顿饭吃了三百钱顿时来了脾气,她撑着胳膊于案上,直起身子来:“在这里吃饭要收钱,而且还要收三百钱?”
“瞧你就没有坐监经验,像我吧,”狱友席地而坐,咧着嘴继续说道,“就喝点稀薄的甘豆羹,每顿只要三钱。”
“没人同我说啊。”萧明月气恼,若是提前警示她便喝点甘豆羹了好吗?三百钱,幸好阿父不在家,要不然见她这般糟践,非得训上半个时辰。
想不到县衙牢狱这么苛待百姓,周交真不是个好官。
狱友说:“我晓得,他们如此是专门对付我这种人的。”
萧明月有些好奇,问道:“你为何坐监?”
“因为我拧断了隔壁泼妇家大鹅的脖子。那个妇人相当凶悍又身强体壮,我说不过打不过,愤怒之下便将她家大鹅的脖子给拔了,快哉快哉。”
萧明月:“……”
狱友在这里已经待了半月有余,十分热络的同萧明月介绍“四方邻里”,诸如踩了人家菘菜的小家仆,故意找错钱的贩夫,甚至还有抢夺粮食的乞儿。最后问起萧明月坐监的缘由,她顶着众人好奇的目光淡淡说了句:“杀人。”
众人肉眼可见地往墙边挪了脚。
狱友笑嘻嘻地揣着手,而后就背过身去。
萧明月正欲解释一番,就瞧见衙吏压着一人走了过来。此人瞧着熟悉,她想起正是南市那家甜饼铺子的小仆,夜奴还打翻了人家刚做好的饼子。
小仆就被关在萧明月的隔壁,二人一对眼,小仆就朝她扔来一团麻布。萧明月走过去拾起,打开看见上头歪歪扭扭地写着:金府二丧。
这是夜奴的字迹。
金老夫人走了。
萧明月顿觉心如针扎,她将麻布揉起回到案几旁坐下,有些失神。
她想起六岁那年初到憉城,阿父带着自己去玄霄观祈福,在那里碰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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