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谁要嫁人(1/3)
许梦的爹娘恍惚了一下才认出女儿,女儿走失将近两年,眉心的红痣没了,人也长大了。从一个嗷嗷哭着的婴儿成了一个三岁的小姑娘,这是何等的变化。
许梦脑海里终究还有一些爹娘的记忆,开始的时候虽然不认,可是抱一抱哄一哄,她也听懂了,喊了一声娘,搂住了亲生母亲的脖子。
一家三口在锦衣卫里哭成一团,叫人看着既心酸。
许婶屏风后面,看着抹着眼泪。
这事情里,许婶好像没有什么责任,尽心尽力的养着许梦,像是对自已的亲生女儿一样。其实她心里有数,她是有私心的。
她没有孩子,想要一个孩子,所以把许梦当成了上天的恩赐。她对不起许梦,也对不起许梦亲生的爹娘。
人家十月怀胎生下女儿,
如果没有私心,根本就不会相信许乐志的鬼话,什么捡来一个一岁多的孩子,正常人如果捡到一个孩子,不管是怎么来的,走丢的也好爹娘丢的也好,难道第一反应不是去报官吗?
如今事发,考虑到许婶确实不知内情,虽然有私心,但是相信孩子是许乐志捡来的,也说的过去。且从始至终对受害者很好,而且受害者的这条命,也可以说是她从许乐志手里救下的。
功过相抵,不做处罚。
但是许婶不能再去找孩子,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不好的影响。
但是步长北对许婶这么说的时候,许婶哭的喘不过气,还是点了点头。
许婶说:“大人,我只有两个请求。”
“说吧。”
许婶说:“第一,若是以后,梦儿家对她不好,请告诉我,我愿意继续养她,把她当亲生女儿。第二,等我去世,我想把我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她,或者给她家里,当做我的心意也好,补偿也好,都可以。”
这案子里,许婶的丈夫许英彦也没有牵扯,和许婶的性质差不多,他并没有参与,只是觉得弟弟有问题,然后就苦口婆心的劝。
当然没劝成,但是,弟弟也没将他干的事情告诉他。
他最大的问题是,曾经对许婶动手,杀人未遂。
而且不用狡辩,大家都是目击证人,要不是奚乐山动作快拦住了,许婶现在已经被一根木棍砸碎了脑袋。
巫景山,宋言,许乐志几人拐卖,杀人,被判了秋后问斩。
许英彦杀人未遂,又有许婶的谅解,从轻发落,被判了杖责三十,三年监禁。
一切尘埃落定,崔笑一觉睡醒,去找崔有。
她可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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