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八章 税改(二)(2/4)
商业者来说,所谓的低税率其实并不低——跟自耕农的税赋一样。条鞭法之前,朝廷征收的所谓“田赋”极低,万历初年时全国平均每亩4升。这是什么概念?按稻田算,大概百分之二;按小麦田算,大概百分之四。与战国时期的日本按二分之一比例征收相比,简直低的可怜。
但是这些正税加上丁赋、均瑶、力差、杂泛——这些其实也算是“正税”,关键是征收环节的低效和层层盘剥,自耕农的亩均税赋就一下子暴增到了亩产量的三分之一,大概是所谓“田赋正税”的十倍以上。因此遇到灾年,大规模的兼并就不可避免。
商税也是一样,随着朝廷的日渐臃肿低效,财税不足的各级官府开始大规模设立钞关收取“船料费”和“车马税”;城市则设立“门摊税”以及各类“杂派”和“摊派”,前面的算是地方税,后面的“杂派”和“摊派”则近乎地方官的勒索了,加上收税环节的盘剥,与田赋正税一样,大明实际上的商税并不低。
现如今工商业的实际税率大概是十税一,已经接近朱翊钧所拟的“八税一”的税率。但是对于晋商等大官商来说,杂派和摊派,是没有人敢收的。钞关、门摊税这些,他们也只交少量定额。相对于小工商业者,这些大商帮,税负大概仅在十五税一左右甚至更低。
因此,对于皇帝提出的税率,张四维深感肉疼也属理所当然——这相当于正税翻倍还多。
而对于朱翊钧来说,穿越前他是税收工作者——明代的漏洞百出的税收政策在他的眼中没有任何秘密可言。毕竟,这才是他的本行。
从万历元年穿越时开始,朱翊钧就在研究明代的税收问题。但一直到万历十四年才有所动作,是因为他深知财税政策的根本首要的是涵养税源。
变法之前,全国最大的税源除了土地田赋此类的农业税,就是朱翊钧组建的工商联合体——此际加收工商税毫无意义,因为这个联合体的利润都被他用来搞研发、练新军和帮助朝廷度过各种阵痛期了。
变法之后的头几年,各类工商企业尽管有资本支撑,但草创阶段不能加税,朱翊钧需要的是它们野蛮生长,创造就业,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转型。
如今大变法全面推开已经六年,朱翊钧需要利用税改给狂飙突进的资本套上新的笼头。因此,税改正当其时。
此际的天下是资本和封建的混合体,朱翊钧给出的判断是半资本、半封建社会。在各大城市,以纺织业、水泥制造、钢铁冶炼、采矿业、初级化工为主体的工商业已经培育出规模可观的市场;在广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