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军装警初体验(1/3)
身后,杨锦荣皱着眉头,似乎在思考、权衡着什么。
良久之后他驱除了犹豫、不甘,所有的情绪化为坚毅...
直到大半年后,杨锦荣完全适应了凌晨四点起床,并将这件事作为美谈说了出来。
但被杨玉同宿舍的学员当场揭穿:他从没见过杨玉凌晨四点起床,最早也就是六点...
那一刻,杨锦荣的脸色十分精彩...
后来的一个月,每到凌晨四点,杨锦荣就会给杨玉打电话,叫他起床。
在杨玉拔了电话线后,这种情况才好了一些。
直到杨玉付出了三顿海鲜大餐,杨锦荣才停止了对他的骚扰。
当然,以上都是后话,此处暂时按下不提。
到了尖沙咀警署报道后,杨玉领到了自己的警服,和传说中的蚊子枪——点3。
这种枪只能装六发子弹,有效射程三十米,杀伤力也小的吓人。
电影中黄志诚就说过,他对着凶手连开六枪。
但凶手屁事儿没有,坐牢出来后跟着倪坤照样风风光光、吃香的喝辣的...
要是换了杨玉手里的格洛克,这人别说继续风光了,他连坐牢的机会都不会有。
换好衣服后,杨玉理了理褶皱,就去找自己的搭档。
香江的军装巡逻通常都是两人一组,一老一新。
在这个组里,杨玉是‘新’,另一位‘老’名叫程明刚,警长衔。
按他提前打听到的消息,程明刚已经是十几年的老警察了,做事稳重,性格很好,而且很擅长处理街面上的事情。
只是胆子很小,再加上时运不济,一直没立什么大的功劳,主要靠熬资历升的职。
当然,也不能小看警长这个职衔,虽然它还是员佐级,但已经是大部分警员的天花板了。
第一天上班,程明刚没给杨玉安排什么任务。
而是带着他在街上认人,包括谁的消息灵通、谁是能合作的对象、谁是屡教不改的惯犯,以及最重要的,谁是倪家的人!
按照程明刚的原话,“对于倪家的人,能不惹就别惹。”
“要是惹了,就要一棍子打死,把罪名给他做实了!”
杨玉问:“为什么”
程明刚没回答,而是反问道:“动物什么时候最危险”
杨玉想了想,说道:“受伤的时候”
程明刚点点头,回道:“对啊!受伤的动物最危险!”
“倪家呢,现在就是一头受伤的饿狼.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