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13~16)(4/6)
——即或是班组长,与本职能无关的人事调动也必须严格限制。还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实际上是建立在委托制基础之上的,本质上也是一种契约行为。诸如晓晖给库管代话,在企业行为中属于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只要委托与接受委托的关系一经确立,也就是相应契约关系的确立,相应的权利和责任随即形成。追究玩忽职守责任,尚需要从完善内部契约责任予以细化,这是管理机制中一直被疏忽了的一大遗漏,必须在尚未签署的《职能岗位责任承诺书》加以完善。
自己有时间和精力,在一、两周前在,曾经想厂内采取行动:肃清不照章办事流毒的思想认识。只有彻底改变管理机制形同虚设的陋习,才能真正全面、有效捍卫所有成员的共同利益。但考虑到人事调动的问题兹事体大,晓晖又明显涉事其中,如果冲着她而完善管理机制,等于是让她在厂内无立锥之地,觉得还是宜缓不宜急。
立即发放并签署《职能岗位责任承诺书》,并掀起一场肃清不照章办事流毒的认识运动如此,厂内厂外都将知道,这等于是一场肃清方林流毒的行动,这未免有些过于张扬和一棍子打死的意味。应该说,方林在处理晓晖带人怒怼棋摊之际,方林的潜意识中对本人是没有伪装的。他当时的尴尬和被动,源于他喜形于色——幸灾乐祸的神态,以及慌忙躲避的瞬间被本人看见,他可以装聋卖傻的一走了之,但却在尴尬与被动中选择了出场。前后过程没有潜意识中的故意伪装(反之则与其知识结构、言行特征脱钩),其主观上或许对本人并没有根深蒂固的敌意。
针对方林出货一事,本人事先让晓晖代话库管的事,肯定会在厂内外产生热议,这已经体现出本人严肃照章办事的态度和决心,哪怕自己就此一言不发,违规现象也会大幅收敛。若针对方林货款扣还旧账一事的反应力度过大,反而会使人觉得本人缺乏容人胸襟。因此,就算需要一场肃清不照章办事流毒运动,至少需要淡化一段时间为宜,更何况或明或暗牵涉到晓晖。但是,就此默认并事实接受方林的所作所为,也是断然不可。自出货以后,已经给方林施加了一定的心理震慑,但应该说还远远不够。
产品被盗所导致的流动资金断链,与本次货款无归所导致流动资金断流相比较,产品被盗之后正值旺季,为逐步缓解并充实流动资金提供了客观条件。本次所导致的流动资金断流,转眼将进入销售淡季,要想缓解、弥补化工厂流动资金,将是一个更加漫长、更加充满艰难险阻的历程。产品被盗发生于落实安保连带责任制的缝隙中,货款无归更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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