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三节(1/7)
他们那边又给不到好多钱,我一个人房子还没得哩我咋供得起她嘛。她过两年就要读高中了,读书要花好多钱啊,我们在乡里教书,不象你们还有奖金,我们是一分钱奖金都没得,就是老师节都只给我们发五十块钱就是了。我哪有钱嘛。”
问题确实具体,老王在乡里中学,逢年过节城里的学校多少有点表示,她一直在乡下学校,基本上就只有几个死工资。她本来就是个想走捷径的人,当她得知林茜离婚的时候要了娃娃的抚养权时就骂林茜:“人家正常的娃娃都不要,你还把个残疾的娃娃要到,你硬是瓜得狠呢。”
老王的第一任丈夫本来是水泥厂的,结果现在两口子都下岗了,男人在百货公司租了个摊位,还集了几万块钱的资才租到的,但是生意差得很,一天都卖不了几样东西出去,老王说起就气不打一处来:“听到周明(她女儿)说钱都挣不到,她爸还操得很,手机费都要用一百多。你球钱没得,还操啥子手机嘛,他两个原来不是好的很的嘛,他以为天天去跳下舞,一辈子就耍就是了。结了婚麻烦事情多得很,现在两个人还不是一天到晚扯筋,原来不是说给我俩个没得感觉,给那个烂女人有感觉,非要生拉活扯地把我离了,这下看你们还有没得感觉,两个娃娃要吃要穿,要读书,你以为还是天天去跳舞打牌吗”
那两人是在舞场上认识的,一般在舞场或是在赌场上认识的,成了一家人的,基本好不了多久,这个地方就不是检验有无真爱的场所,大家都是酒色之徒,伙在一起不过是两个酒色之徒,哪生活得好呢。跟着百万赚十万,跟着千万赚百万。你与那种糊涂虫绑在一起,不过是多了一个糊涂虫而已。你接触人就要接触乐观,积极的人,你跟悲观落后的接触得越多,你不是越来越悲观啊。林茜一直有点怕老王来耍,不是说怕她吃点饭,而是怕她一来净说些没得劲的话,恨不得说到两个人都去跳楼算了。她对林茜的口头禅就是我们同学里头就你条件最好,你是该多请下我们嘛。把林茜说来开不到腔。本来吃饭还是花不了几个钱,但是林茜听到她家里净是些穷得不得了的事,她与文娟不一样,文娟说话做事都是很替林茜着想的。有回文娟到林茜这里看到那个鞋架子要垮要垮的样子,她花了一个下午给林茜整理好了,她回去给她妈一说,她妈说的话把文娟笑惨了,她妈说的是:“你走到林茜那儿去吗是该帮她收拾一下嘛,就象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哪有功夫去收拾家务嘛。”文娟后来对林茜说我妈把你比做曹雪芹,把我笑得啊。
第三者要想颠覆成功,当然要使出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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