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小贼(4/5)
场上能不能卖出去。”
“我老汉馆子里没有卖过这个,我也不晓得到底能不能卖……蜂儿是好东西,要不这样,我请人带回去,让我老汉告一哈,如果好卖,价格还可以,我来跟你说!”
到现在还卖不出去,对于陈安来说,除了带回去自己弄来吃,也没有别的用途。
尝试一下,还是很有必要的。
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大自然的馈赠,是最芳香可口的美味,相信有识货的人。
万一要是能搞,价钱也好,那这个秋季就能挣不少钱。
关键是量大,到山里专门找蜂包的人也不多,只要弄回来,所能赚的钱,绝对不比打麂子,刨竹溜子,打野鸡、斑鸠赚得少,甚至比打香獐子还赚钱。
一个阴干的麝包,在这年头的收购价格也就几十块钱而已。
想要找到一只香獐子,可不容易,那得花不少时间。
而且,找蜂包跟撵山打猎并不冲突,都是可以同时进行的事儿,见到什么搞什么,只是多了一个可卖的东西而已。
“那就告一哈嘛!”陈安非常乐意尝试:“如果卖不出去,就让他们自己留下来吃,就是在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有的人不适应,吃多了身上会痒,会起疙瘩,那可难受,你要记得给让人给你老汉叮嘱一句。”
各人体质不一样,蜂蛹虽然是美味,是不折不扣高蛋白的东西,营养也很丰富,但有的人会蛋白质过敏,还是不能多吃。
冯丽荣笑道:“我晓得,当我这些年在山里是白活的蛮?”
她四下看了眼,看向挑着担子卖抄手的小摊,伸手拽了拽陈安的袖子:“走,我请你吃抄手!”
陈安也不客气,提上自己的背篼,跟了上去。
抄手,这是一种类似于馄饨的小吃,以方块面皮包肉馅,煮熟后加清汤、红油和其它调料就可以食用,柔嫩鲜美,汤汁微辣浓香。
关于为啥被称为“抄手”,主要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是,从“抄手”的外观来看,很像一个人把手抄在胸前的形象。
第二种说法,是因为“抄手”皮薄,抄手之间,就煮熟了。
坊间流传过一个故事:曾经有个人问卖抄手的老板,为什么馄饨在蜀地要叫“抄手”。老板也不正面回答,只是将抄手往煮开的锅里一扔,而后便把双手抄在胸前。一分钟后,老板一边将碗端给食客,一边吆喝“抄手二两好咯。”
冯丽荣花了四毛钱,点了两碗红油抄手,在摊主弄好后,两人蹲到一旁,吸溜吸溜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