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血泪(4/5)
么抱走熊猫幼崽,无人阻止。
当时,沿途的国人并没有意识到,这是“国宝”的流失。
再者,近代国家丧乱,很多人自顾不暇,也难以出手保护大熊猫。
此后多年,四川一带的熊猫栖息地枪声不断。售卖大熊猫可获取巨额的利润,让猎人们变成了游荡林间的魔鬼,甚至当时很多人根本不在意大熊猫的死活,只想要它们的毛皮作为装饰品。
盗猎大熊猫最多的是英国的丹吉尔·史密斯,他在我国大熊猫产区捕捉了12只**大熊猫,以高价卖到西方多个国家,其中多半死于运输途中。
这个趁人不备闯入别人家门的盗猎者,竟然还因此有了个绰号,叫熊猫王。
1946年,《大公报》在了解大熊猫遭受过度捕猎的情况后,撰写文章,发出呼吁:出产川康边境之珍兽熊猫,目前捕获甚多,已不多见,捕获者以此可以换得高价,以至今日捕获者数月始获一只,长此以往,熊猫势有绝种之虑。
新中国成立后,才终止西方猎人带枪进入川陕捕猎大熊猫的历史,并颁布法律明令禁止狩猎大熊猫等珍稀动物。
好不容易才挡住外国人,却挡不住国人为了那点蝇头小利的肆意捕杀,真的是可悲啊!真希望它性子也能像黑娃子、野猪那样,暴躁些,给来犯的人来上几爪子……可是,不管啥子野物,似乎都能欺负一下它们,唉!”
他语气沉重,像是在诉说大熊猫的血泪史,也是往昔的辛酸屈辱。
陈安和宏山坐在旁边,默默地听着。
林间新鲜的空气,也似乎变得沉闷,很有种压抑的感觉。
过了好一会儿,陈安才说道:“我只是一个山野小民,也经常撵山,我所能做的属实不多,我只能保证自己不会胡乱猎捕山里这些珍稀动物,像大熊猫、金丝猴之类,在看到有人猎捕的时候,尽量阻止……
教我撵山的师傅,一直在告诫我:不贪心,不绝杀,要对大山心怀敬畏,赶尽杀绝,向来不是长远之道,只有取之有度,才是最好的共生之道。
相信以后,有你们这些研究员的保护和研究,大熊猫会越来越好,会越来越多的。”
陈安这也算是实话实说了。
一番话,听得中年连连点头:“要是所有人都像你这么想就好了……对了,小兄弟,你叫啥子名字?”
“我叫陈安,是离这里还有四十里地的石河子村的人,桃源公社的,这位是我发小,叫宏山!”
“桃源公社,石河子村,我记住了……我叫潘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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