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不会把宝贝女儿给你的,去死吧,小混蛋!(6/6)
,”艾斯塔斯耸耸肩膀,“临走之前,问你一个问题。你喜欢的这女孩,多半是身份高贵,你怎么判断自己有没有资格向她求婚呢?”
啊,这……格里菲斯立刻陷入了迷茫。他试探地问道“应该不是我也拥有高贵的出身吧?”
“那当然不是,又不是牛马鹰狗,非得要个纯血纯种的,文明的生物要有文明的样子,”艾斯塔斯回答道,“听说你们人类10万银郎财产,再有个5000银郎年金就可以提亲了。”
“有这么一说。”
“在迦南可不行,你一定会被打死,”艾斯塔斯在自己的脖子上比划了一下,“提财产那是对我们的侮辱。”
的确如此,财产在迦南似乎不重要。格里菲斯想了想以后问道“那么,遵循自己的内心,只要是真爱什么时候都可以?”
“你怕不是个傻子呦!”精灵听的笑了起来。
对,我真傻……格里菲斯又认真地想了想,突然想到一个答案“我明白了,艾斯塔斯先生,只要别人打不死我,就可以求婚的是吧?”
“对,可不就是这么个道理嘛,你的脑子里意外的还是装了脑子的嘛!”艾斯塔斯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别看这城里的精灵一个个像模像样体体面面的,本质上他们和别的智慧生物有什么区别呢?非得分个三六九等才舒心,真是浅薄。这么多年了,这糟糕的想法还愈发根深蒂固起来,你不把他们打醒他们是不会听你好好说话的。”
“这真不像是一位精灵说的话。”格里菲斯笑着说道。
“可不是嘛,我有一个人类的朋友兼情敌,总得有点不一样才行。”
两人肩并肩一起来到大街上。怡人的晚风让酒醉醒来,心中涌起别样的惆怅。格里菲斯甚至想要翻墙去执政官府上,找一部梯子爬到嘉拉迪雅的房间里去。
“快去休息吧,格里菲斯准骑士,”艾斯塔斯伸展了一下懒腰,“你很快会有许许多多的事情要做,可不轻松,得休息好才行。”
“你怎么知道的?”格里菲斯惊奇地问道,“‘很快’,是精灵的时间维度吗?”
“不是不是,是真的‘很快’,”艾斯塔斯摆摆手,“这是了不起的预言术告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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