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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詹姆(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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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继续呼啸,他转头看了一眼伊林派恩,他更憔悴了,滑稽的头发、苍白干涩的褶皱皮肤、深凹下去的眼,像个活死人。也许早在疯王割了他舌头的时候就死了。

詹姆长叹一口气,即使是这个活死人也比他有力量,他可以轻易将没有右手的残废每每扁到全身疼痛,站不起身。要是谁拉开这残废的皮甲,就能看到他身上一块块青紫。往好的地方想,每一块都是进步的证明,要是往坏的方向……他不想去想。

上一次他觉得如此无力的时候还在临冬城,不过那时是带着真诚的羞耻。那时他的右手还不是黄金,他用那只右手在征讨御林兄弟会中建功,并被那个拂晓剑神册封为骑士。便是那样的手也打不赢那个只有十五六岁的杂&种。

瑟曦总算对了一次,我不该与她较技,若不是想宰掉一个孩子——没有哪个比杂种女儿更合适——给蠢猪国王、临冬城公爵一点颜色,我不会与一个女孩或者杂&种对战,哪怕是报比武大会被击落的仇或者为姐姐出气。战败后,瑟曦对他没有好脸色,说拿剑的该是她,而他则应该负责喂##奶。她兴许没有拿剑,但她手握酒壶或是酒杯的姿态胜过全天下任何一个女人。

他多次想到那个血狼女。她出剑迅速刁钻,身形极快,力量也够大,每每有独特的攻击方式让他行动受挫,在他得意的剑招之下,往往也能以他不理解的方式逃脱。她有剑客的天赋,在年龄更轻时步战击败赛尔弥爵士足该让我警惕,不过自负的狮子全然认为是老骑士已经太老不堪用。

我不该鄙视老队长。

总之,这确实是个足够厉害的剑客,让他心生敬意,他甚至在比武后还向瑟曦提议让小乔娶了她,但他收获的不过是另一巴掌,“你的脑袋进屎了么”她嘲弄。

相比嘲讽,提利昂对他的失败倒是宽容多了,“要是我,就该怀疑是否是往日太骄傲,放松了训练。”自那后,他加强了训练,为了提高速度,他反复修习基础剑招,增加出剑速度,同时与多人对战,增加敏捷和反应。现在这一切都没用了,勇士团取走了他的右手。

想到这,断肢处再次发来隐隐的阵痛,但已不像最初那样深入骨髓了。他垂下金手,放在马背上,马儿吹了个鼻响,像是不满——侍从为这次远征给他准备了两匹马,屁股下的这匹名为光辉,另一匹等待临幸的叫做荣耀,他笑嘻嘻接受了这两个名字,侍从要是没有一点儿幻想,很难在艰苦的战斗中坚持下去。

他用左手稍微安抚了一下光辉。不满就不满吧,别像我老姐那样撒泼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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