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事了(3/4)
节奏律动。这是陈逸延最喜欢的时候。
一首歌的时间很快,他看了一眼页面,右上角显示“uy”
‘是了,这是余羽芊的帐号。uy是?我应该知道的。’陈逸延掏出手机开始搜索“兔子”
‘吼,兔子,的确像是兔子一样可爱,但是又像是小猫咪一样迷人。’
陈逸延的瞳孔微微扩大,这时候的他有一种偷看余羽芊的感觉,在陈逸延的喜好中,音乐是很大的一项,他听过的歌几万首起步,以至于他现在听到节奏就知道这歌他喜不喜欢,听到前半段的旋律甚至能自己哼出下半段,当然他是没有学过乐理的,他常常在想如果这世界上没有侦探这个职业他可能会去做一个音乐人,哦,也可能去做一个作家。
陈逸延点开了余羽芊的收藏,开始听余羽芊的歌单。
漫长的下午就这么悄然逝去,要说无聊吗,是有点,但是陈逸延一点都不觉着无聊。因为他听着歌默默翻着余羽芊的朋友圈,这么好看的姑娘,这么可爱的动态还有放着的歌,都是他喜欢的。
八区郊外
漆黑的夜只有零零散散的几盏路灯闪烁着,大片的田野,杂乱的草丛在晚上给人一种阴森的感觉。
“啊切。”一个单薄的男子走在郊外路上,“这白天热得不行,晚上又觉得凉。”男子自言自语,双手抱胸,摸了摸自己的手臂取暖。
男子上的夜班,经常走这条路,但是最近他总是疑神疑鬼,总觉得这条路不干净,所以最近他的睡眠状态不是很好,导致他的工作效率也不行,被领导开骂。
“这世上没什么妖魔鬼怪,都是自己吓自己。”男子还在自言自语。
“砰砰砰”突然有敲打玻璃的声音传来,男子一个哆嗦,一下子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环顾四周,这不是他第一次听见这个声音,一个礼拜之前他走这条路的时候开始听到这种声音,起初他并不在意,后来休息的时候他来看过,得知这周围的老房子都是没人住的时候,他开始有点留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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