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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文章(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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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里,那位女主人公,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觉悟和理想。

她做的那些事情,只是出于对夫家小叔子的爱护。

加入组织,也只是为了让来往的同志更加信任她,好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放心交流的安全场所。

目的并不高大上,完全是因为害怕他们去其它地方集会,容易被人告发,在自己这里就不至于。

抛开那个特殊的身份,她其实就是一个待人热情,爱护亲族,善良周道,有些聪明智慧,甚至有些幽默狡黠的普通妇人。

在那名外孙的笔下,这个豆花饭店女主人的故事,并不像传统斗争故事那么热血澎湃,慷慨激昂,故事里边应该是正面的角色,也不是个个光明正派。

比如苏天均在堂嫂眼中,就是一个从小顽皮捣蛋,胆大包天,让家里头痛的小叔。

但是越是这样,她越偏心他,不过从来不给好脸,和他打招呼的时候,喜欢带上一句“砍脑壳的”。

比如那些同志,在她眼里都是饥肠辘辘的饿鬼,吃饭的时候,她会特意多添一勺。

大家都很喜欢,还给那团冒起的饭取了个名字,叫“船儿尖”。

会紧张地看着他们狼吞虎咽,谁要是把筷子直接插到碗中间去舀米汤。她就会悄悄上去把那人的筷子拔出来。

因为老礼儿不能那样做,那样子像上坟,她担心会不吉利。

晚上屋里开会,也不是老电影里那般永远团结昂扬,他们也会吵架,吵凶了甚至还会动手。

遇到那种时候,她就会拿擀面杖敲墙,大喊“许叫不许咬”,让里面先是突然安静,然后哄堂大笑。

从外孙的文章里能够看出,这个特殊的党员,并没有接受过党员该有的思想教育,她的思想和行为,依旧是一个标准的旧式农村妇女该有的样子,称不上什么“觉悟”。

她的“革命”,只是出于一种关怀,甚至是一种同情。她只是觉得这些“饿饭人”都不应该饿饭,只是觉得他们和她,都是“同类”。

仅此而已。

这个故事,和当时能够看到的所有红色故事都不一样,颇有司马迁《史记》的风采。

故事中那些本该是英雄的人物,却一个个满身的缺点。

有的邋遢,有的粗鄙,有的暴躁……

但是正因为如此,却显得那样的真实,那样的有血有肉。

而女主人公那些对同志戏谑嘲骂的下面,更是流动着实实在在,血脉交融的真情实感。

看完这样的一篇独特的文章,韦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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