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7 篮球圣地:洛克公园(1/3)
接下来两天发生的事,听起来挺扯的。
王毅便一直留在巴恩斯家教他唱《以父之名》。
不得不说巴恩斯在音乐方面天赋还是不错的。
其实他仅用了两个多小时就将旋律摸清了。
能够完整的将这首歌哼唱下来。
他甚至可以轻而易举用大提琴来演奏完这首歌曲。
难点在于中文。
他对中文一窍不通,学起来还是有些吃力。
不过通过两天的学习,他也记住了所有歌词。
只是他的发音不够标准而已。
“不好意思,你已经学的有八分像了,接下来是不是该跟我去找tt了?”
巴恩斯连连摇着脑袋:“我的发音还不够标准,王毅,我得将中文发音说的完全标准,这是对ay的尊重。”
王毅摇头:“不用,反正他的歌本来也没人能听得清歌词。”
“王毅,你在糊弄我。吐字清晰是一个歌手的基本功,哪有歌手连发音都发不清楚,还那么红的?”
“唉,你不太了解中文,我不怪你。”
王毅叹了一口气。
然后在百度上搜索了各种乐评人对周杰伦的评价,有翻译软件将其翻译成英文。
“你自己看。”
最上面是对周杰伦早期音乐的评价。
他的曲风如何如何;
他的节奏如何如何;
他的前奏如何如何。
然后就是一句:他最大的据点就是他的吐字根本听不清楚,他的所有歌曲几乎没有吐字清晰的。这是歌手的大忌。如果他想真正的火起来,就必须要改变他的唱法。至少得让人能听清歌词。否则继续这样下去的话,他的歌曲根本没什么传唱度。
接着便是中期的评价。
曲风节奏之类的自不必说。
值得一提的是,最后面对于他发音的评价:不得不说周杰伦让我很惊讶。作为一个专业的歌手,让人能听清楚歌词是最基本的要求。我们当时学音乐时如果唱不清歌词,音乐老师会让我们立即滚下舞台。
但是这一切在他身上根本不成立。
他的歌词你根本听不清楚,但是听起来就是让人觉得很着迷。
这甚至演变成为了一种独特的唱法,而这种唱法也只有周杰伦能够驾驭。
奉劝那些想走上音乐道路的人,千万不要模仿他这种唱法。
因为,你不是周杰伦。
……
巴恩斯看到这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