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炼铁熔金,御火吞天(1/4)
“运城的知县,如何敢插手我幽县事务?”
李成运尽显张狂,本就魁梧无比的身材,在血气运转之下更显威猛,犹如巨灵神降世,压迫感十足。
“铁棠,你的名讳李某早有耳闻,大家都是隶属巡检司,本官也不跟你废话。
除非是清水郡总郡捕签发的刑拘令,否则今日你从哪里来,就乖乖回到哪里去。”
嘶!
铁棠深吸一口气,知晓以寻常手段....那是带不走李成运了。
这里面其实有些问题非常微妙!
运城知县签发刑拘令....能不能逮捕其他城池的总捕头?
理论上可以!
不过实际操作情况下,没有人会这么做。
这种跨城执法,首先就过不了当地知县那一关,其次还有县丞。
没有人会喜欢别的官员,特别是同级官员,来插手自己地方的事务。
还有第二点,也是最微妙的一点。
捕快体系,乃是单独存在。
即便是本地的知县,对本地总捕头,也只是有名义上的管辖权。
真正涉及到捕快的功绩、赏罚、升降、调度等等......完全不关知县的事。
知县在这些事务之上,甚至说不上多少有分量的话,真正的决定权都在巡检司!
比如铁棠由蓝衣捕快,越级成为运城总捕头,就跟运城知县无关。
乃是清水郡的总郡捕签发令状,直接跨级提升。
所以铁棠别说拿着运城知县的火签,就是拿着幽县知县的火签,也没有那么容易擒拿李成运这位总捕头。
李成运就是吃定了这点,并不怕铁棠所谓的刑拘令。
当然。
他也怕事情闹大,所以在能缓解的情况下,他不会做到这一步。
可惜铁棠来意坚决,他也只能就地打滚,赖在幽县不走。
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还能说上几句话。
去了运城——
不是任人宰割?
看到李成运如此坚决,铁棠解下腰间佩刀,递给比岐。
“既然如此,铁某只能‘请’李捕头配合一二了。”
法理上拿不下对方,那没有关系。
只要对方‘真心诚意’配合工作,这案子还是能办的。
可问题是.....
有这个实力么?
李成运一脸不屑,两股白气从鼻间喷出“就凭你?
听说你不过是锻骨境的小娃娃,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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